青浦园区消防修缮施工工程邀请函
青浦园区消防修缮施工工程邀请函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青浦园区消防修缮施工工程 |
项目编号: | 231OB******* |
项目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1568号 |
项目行业分类: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项目概况: | 完成1#、2#厂房排烟天窗维修和改造、新增防火墙、新增防火卷帘门及控制系统。 |
名称: | 青浦园区消防修缮施工工程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青浦园区消防修缮施工工程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青浦园区消防修缮施工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231OB*******/01 |
服务期(天): | 21 |
服务期说明: | 本工程合同工期共计21日历天,计划于2023年 5月 15 日开工,具体按甲方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相关工作,达到交付使用验收条件,并通过甲方验收。如延期交付,需按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非乙方原因除外。 |
招标/采购范围: | 完成1#、2#厂房排烟天窗维修和改造、新增防火墙、新增防火卷帘门及控制系统。 |
资格条件: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其他市场主体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施工或建筑施工类。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3.4 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30万元的工程业绩,业绩内容必须包含消防系统。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材料。 |
文件获取地点: | 南京市中央路201号 金茂广场南楼1107室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中央路201号 金茂广场南楼1107室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中央路201号金茂广场南塔写字楼1107 |
联系人: | 高显 |
联系电话: | 135*****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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