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冀1102破1号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冀1102破1号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能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衡水市开发区瑞奇建筑工程队于2021年10月20日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提出对中科信能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2日作出(2022)冀11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科信能源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3月30日作出(2022)衡委指管字第3号《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指定衡水安济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中科信能源公司股东郭素清,于2022年8月11以该公司仍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希望为由,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桃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5日作出(2022)冀1102民破1号裁定自2022年8月15日起对中科信能源公司进行重整。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由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决定书。
为维护企业营运价值,推进中科信能源公司进行重整再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注册地:位于衡水市高新区冀衡路南侧、衡兴大街东侧(泰纳化工园区内),法定代表人,郭素清,注册资本:一亿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剧毒、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是一家集有机化工、生物质热电联产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公司整体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糠醛糠醇生产线+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9MW/h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75t/h供热锅炉。2014年4月25日糠醛糠醇清洁联产项目在衡水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2014年9月26日2X9WM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河北省发改委核准立项;2014年11月17日供热项目在衡水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总占地180亩 (已办证土地8.38亩),计划总投资7亿元,项目全部投产运行后可达到年产醛醇糠醛产品3万吨、输出工业蒸汽120万吨、上网电量1.1亿度以上的规模。
项目2013年底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已建设完成年产1万吨糠醛生产线+1×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9MW/h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脱硫、除尘等附属设备100余台(套),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司于2015年列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能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16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拥有10余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2.2亿元。该项目于2016年3月已实现并入国家电网,并发电试运行36小时。由于当时政府供热管网未同步建成,故无法实现对外蒸汽供应销售,也无法正常发电,该项目一直未正常运行。
(二)评估情况
衡水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衡水正财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科信能源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衡正评报字(2022)第11-33号报告书,中科信能源公司资产的评估值为*****万元。
(三)投资价值
该项目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生物质发电行业,是利用农业废弃玉米芯等为原料,首先提取化工原料糠醛,利用废弃糠醛渣为燃料产生蒸汽,蒸汽再用来发电,最后灰渣做农业肥料,真正实现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化工,生物质热电联产的循环经济和产业化经营的优质项目,现在已初步具备了生产能力,解决企业面临的机制和资金问题,寻求战略合作伙伴整合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并重构企业管理机制,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积极配合开发区建设需要,利用企业取得特有资质和专利,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产生效益,发挥企业价值。
二、招募投资人的目的
招募中科信能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投资人的资金优势,最大化挖掘和释放中科信能源公司的重整价值。助力于重整投资人实现战略性发展,实现资源整合,高效推进中科信能源公司重整再生。
三、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拟成为战略投资人的,应具备与中科信能源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
(五)自愿向管理人缴纳各项保证金,依法同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需向管理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一)重整投资意向书;
(二)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
(三)意向投资人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基本信息等);
(四)企业前三年财务报表以及本年度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财务报表 (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 原件;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如基本账户开立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资金流水证明或其他财产证明、有关重大合同的履约事实);
(六)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五、保密承诺
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后,需要出具《保密承诺函》,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扣除缴纳的投资意向金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对中科信能源公司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协调中科信能源公司予以积极配合或安排。意向投资人可对中科信能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可查阅中科信能源公司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明细资料或要求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意向投资人应在进场后 7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七、投资保证金
(一)意向投资人在本次报名时将投资意向金200万元缴纳至管理人账户,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08*****00014;
开户行: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二)意向投资人应自中标(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1300万元并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重整投资人在签订《投资协议》后,表示放弃投资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意向金、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中科信能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意向金、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四)管理人应自向中标人发放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意向金(不计息)。如中科信能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应自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退还所缴的投资意向金及保证金(不计息)。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30前(含当日)与管理人报名联系;
2、报名方式:报名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邮寄报名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准,为提高效率,请在发出函件后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人。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558号绿岛广场4100室;
2、联 系 人:周主任
3、联系电话:189*****111、0318-*******;
4、电子邮箱:hsajqssws@163.com;
九、投资人确定
所有竞标投资人均需在限期内,向管理人提交前述报名材料并缴纳投资意向金。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者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本案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意向投资人应结合实际情况制作切实可行的《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投资总金额,投资方式,对价支付安排,偿债方案,股权让渡和经营方案等内容。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十、其他事项
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意向金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对其已缴纳资金不予退还。如中标后投资人毁约的,除没收保证金外,另应赔偿因毁约给破产工作带来的其他损害赔偿。
本公告由中科信能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中科信能源公司管理人真诚欢迎有诚意的企业参与投资,帮助中科信能源公司重整成功。
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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