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乡和平村农村公路改建施工招标公告
龙山乡和平村农村公路改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LGZL-15H15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公主岭市龙山乡和平村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已由公发改审批字[2015]2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龙山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路线全长3516米,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4.5米,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结构:20cm水泥混凝土,20cm水泥石灰稳定山砂(2:8:90)等。
2.2工程建设地点:公主岭市龙山满族乡和平村。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工期52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到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7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9日9时2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龙山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公主岭市龙山满族乡
联系人:石晓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联系电话:0434—*******
招标监管单位: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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