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废品回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废品回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CCQHJWSGLC*********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废品回收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低限价:一标段(废轮胎)人民币600元/吨、二标段(废铁)2300元/吨、三标段(废扫刷)600元/吨、四标段(废机油)350元/桶(200L/桶)。报价低于各标段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废品回收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废旧物品回收工作(除四标段年度处置,合同期一年外)。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四标段废机油投标单位应具备环保部门批复有关危险废物HW08分类,废物代码900-214-08或900-249-08处理资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

2.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获取。

四、投标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一个密封包(1-4标段可递交1份),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1.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1.4四标段响应要求:废机油投标单位应具备环保部门批复有关危险废物HW08分类,废物代码900-214-08或900-249-08处理资质;

1.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商务报价程序。

2.商务报价(一个密封包(1-4标段须分别密封),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2.1 商务报价一览表;

2.2投标单位认为的其他材料。

3.本项目为线下开标。

3.1递交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商务报价)。资格审查、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资格审查、商务报价应须在密封袋上标明正副本、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商务报价应分别标注标段号。

3.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招标人将拒收文件。

2.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2.3不按照以上密封的投标响应资料,招标人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询价保证金。

八、报价评审

1、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高;

2、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1)本项目共有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2)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每标段报价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站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启动时间根据招标人安排。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供需合同后,务必于10 日内回收完毕(供需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四标段年度处置,合同期一年)。

十一、采购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500元及评标费(评委费用按实结算)。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桑晖,联系方式:1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晖,电话:189*****97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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