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类项目拍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类项目拍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类项目拍摄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HD22MZFCF*****
项目名称: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类项目拍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音像制作服务 |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类项目拍摄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320,000.00 | 3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时间:2023年 5 月 5 日至2023年 5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00
截止时间: 2023年 5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注:14: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时间:2023年 5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梅州市文化馆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龙路7号
联系方式: 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小姐
电话: 0753-*******
发布人: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5月4日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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