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公安局道路设施整改及安装护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义县公安局道路设施整改及安装护栏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义县公安局道路设施整改及安装护栏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4,075.83
最高限价(元):1,254,075.83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义县公安局道路设施整改及安装护栏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分道指示标牌1 | 材质:铝板 ;长方形,规格:1500mm*4000mm *3.0mm ;反光膜:Ⅳ类,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外观质量、光度性能、色度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候性能、耐腐蚀性能等不低于(GB/T*****—2012)要求。 | 套 | 15 |
2 | 分道指示标牌2 | 材质:铝板 ;长方形,规格:1500mm*3000mm *2.5mm ;反光膜:Ⅳ类,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外观质量、光度性能、色度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候性能、耐腐蚀性能等不低于(GB/T*****—2012)要求。 | 套 | 22 |
3 | 分道指示标牌贴 | 长方形,规格:1500mm*3000mm;反光膜:Ⅳ类,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外观质量、光度性能、色度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候性能、耐腐蚀性能等不低于(GB/T*****—2012)要求。 | 套 | 6 |
4 | 分道指示牌杆 | 体材质选用优质低碳钢制作。 主杆八棱型,高6.5m,悬臂杆长8m。 杆体要求热镀锌处理,镀锌厚度不小于65um ,复合GB/T*****-2002要求。 焊缝和贴角焊缝,其厚度和强度应与被焊构件相等,焊缝应打磨光滑。抗风能力≥45m/s,抗震6级 | 套 | 41 |
5 | 分道指示牌杆基础及施工 | 基础坑尺寸:1200mm*1200mm*1800mm ,为保障地下管道安全采用人工挖掘,包含混泥土浇筑、砌筑恢复现场等 | 套 | 41 |
6 | 箭头信号灯 | 箭头信号灯需包含灯具、帽檐、装饰边、背杆支架、U型抱箍; 面罩规格:φ400mm; 面罩材质:玻璃; 外壳材质:PC+ABS; LED数量:红灯≥100,黄灯≥100,绿灯≥100; 单管电流:<20mA; LED寿命:≥*****小时; 绝缘电阻:≥500Mω; 可视距离:>400m; 可视角度:>30°; 功率:≤15W; 相对湿度:≤95%; 防护等级:≥IP53; | 组 | 4 |
7 | 信号控制线缆 | 规格:RVV4*1.0mm²,额定电压:300/500v ,导体材质:无氧铜,护套材质:优质聚氯乙烯,信号灯杆内穿线 | 米 | 120 |
8 | 标线施划 | 热熔施工,包括改箭头 | 项目 | 1 |
9 | 运费 | 厂家-义县,包含指示牌、指示牌杆 | 趟 | 1 |
10 | 材料费 | 标牌安装抱箍、螺丝等配件等 | 项 | 1 |
11 | 吊车 | 信号灯、指示牌杆的装卸,组装及矗立,校正 | 台班 | 10 |
12 | 工程车 | 标牌安装、拆卸 | 台班 | 20 |
13 | 人工费 | 组织施工,信号灯安装、标牌安装、封道等人工 | 工日 | 20 |
14 | 集成费 | 信号机调试,通过对信号机时段、相位等参数的设置,实现路口最大的通行能力 | 项目 | 1 |
15 | 交通护栏1 | 京式护栏,规格:1.2米*3.08,立柱:80*80*2.5厚,横管:40*60*3厚,圆钢:16实心,连接件:3厚,底座:铸铁底座30公斤,表面处理:静电喷涂。 包含安装、运输、维护。 分5段,包含16米非机动车U型路桩,包括每路口半月形防撞板、路口指示牌。 | 米 | 1396 |
16 | 交通护栏2 | 普通护栏,规格:立柱80*80*2.0mm镀锌方管,上横杆采用70*45*1.2mm异形镀锌管,下横杆采用70*45*1.2m异形镀锌管,竖杆采用65*45*1.0mm异形镀锌管, 正直不变形,两侧成凸形。竖杆双面右侧凸面喷涂蓝色烤漆或贴蓝色反光膜,竖杆与上、下横杆焊接时必须穿焊接(防止车辆碰撞后造成二次伤害)。护栏底座:为铸铁底座,30公斤。 包含安装、运输、维护。 分4段,包括每路口半月形防撞板、路口指示牌。 | 米 | 1207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务必保证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版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供应商在单位安排及时配合在线解密人员进行解密。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义县义州镇振兴路7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宝地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