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比选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比选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根据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6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 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具体的比选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2、建设地点:漳州市高新区规划横七路以南,圆通大道以北,规划纵十四路以东。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5㎡,总建筑面积约******.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5㎡,不计容建筑面积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公安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备勤用房、警察学校用房和地下室,以及道路、广场、室外场地、围墙、大门及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
4、项目总投资:估算******.3万元。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1、范围: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本项目编制研究范围为项目邻近的第二条主干路或快速路围合的范围。
2、内容: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福建省城市管理技术规定》和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①、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
②、相关调查和资料收集;
③、分析评价范围内现状、评价年限的规划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
④、交通需求分析;
⑤、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程度;
⑥、提出对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外部交通系统、停车系统、出入口、地下车库以及内部交通组织进行研究,并提出有必要的改善措施;
⑦、提出评价结论。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工期:(1)合同签订后且收到完整基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成果的编制。(2)若需专家审查,在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最终成果编制。
质量要求:满足《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福建省城市管理技术规定》和漳州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或打印最新企业年度报告,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无需提供),具备自然资源部核发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城乡规划专业),且为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同时,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须有交通或市政或城乡规划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动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服务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评审办法:低价中选。
六、最高限价
1、本比选项目最高限价为下浮率40%,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017 年修订),交通影响评价计费单价为1.8万元/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为15.41万平方米,最终以方案批复的总建筑面积为基数计费。则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用(暂定)=1.8×15.41×(1-40%)=16.64万元。(比选申请人报价下浮率需大于或等于40%,否则按废标处理。)
2、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含交通影响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税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3、最终结算价=单价×方案批复的总建筑面积×(1-比选申请人报价下浮率)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获取地址: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
2、报名时间:2023年 05 月 05 日至2023年 05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
2、比选时间:2023年 05 月 12 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3、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3年 05 月 12 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至15时00分截止,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即¥3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 2023 年 05 月 12 日北京时间 10 :0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仟 元整(即¥30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 1610 6010 0100 2158 73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一、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 5 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撤回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有权没收其比选保证金,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商务合约部
联系人:小洪 联系方式:0596-*******
比选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邮编:******
电子邮箱:gzjl0596@163.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李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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