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2023年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2023年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2023年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项目名称:2023年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2023年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组织数据材料采集、数据整理,开展数据审核、量化评价,形成评价结果,提交评价报告,完成其它后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全市开发区创新发展,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天津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2022年版)》,天津市商务局启动实施2023年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包括国家级开发区、滨海新区功能区和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相关市级开发区。综合评价结果为我市开发区加快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天津市商务局拟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科学、客观、务实的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委托该机构运用该体系,组织对开发区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研究分析全市开发区发展现状、优势和不足,提出创新提升的努力方向和发展建议。为保证项目工作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需求,采购方申请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不含任何硬件设备采购。2023年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在开展数据采集、数据核实、系统使用、数据基础等方面具有工作基础和服务条件,保持一致性,满足配套服务要求。天津市开发区协会已连续9年成功实施天津市开发区综合评价项目,均验收通过,具有专业队伍,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工作基础满足项目需求,为保证项目工作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需求,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开发区协会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5层1301A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电话: 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2023年5月5日 |
标签: 开发区综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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