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精神病院CT、彩超仪、发电机等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广安市精神病院CT、彩超仪、发电机等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广安市精神病院CT、彩超仪、发电机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广安市精神病院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CT、彩超仪、发电机等设备维保服务,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广安市精神病院CT、彩超仪、发电机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00 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承诺函)

8.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医疗设备维修)。

9.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承诺函)

11.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维修保养经验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承诺函)

三、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心电监护仪

15

2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3

3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HB510D

2

4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BS-5180CRP

1

5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URIT-1200

1

6

全自动凝血因子分析仪

AC-200

1

7

电解质分析仪

IMS-972

1

8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YMAGLUMI2000

1

9

血药浓度监测仪

GL-3000

1

1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BS-860

1

11

自动微生物培养系统

TDR-X060

1

12

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

1

13

离心机

1

14

生物安全柜

1

15

显微镜

1

16

涡轮混匀器

1

17

药品阴凉柜

1

18

水浴箱

1

19

新加样TIP头

1

20

CO2培养箱

1

21

数字脑电地形图仪

JY-2420型

1

22

心电图机(工作站)

CONTEC

1

23

便携式心电图机

IMAC1200

2

24

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TCD-2000E型

1

25

彩超仪

LOGIQ V3

1

26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螺旋CT)

optimaadvance

1

27

发电机

*****BZLD-1

1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维修保养服务期限:1年,若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维保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并提供原厂CT维修人员的资质证明。

3.供应商在15分钟内响应,如需现场维修,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限次数紧急叫修,远程诊断。免费检测与维修,单价1000元以下的配件由供应商免费即时更换。超过3万元的配件,采购人有第三方询价购买的权利。

4.提供365×24小时服务,节假日照常提供服务。

5.每年对CT、超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药浓度监测仪提供4次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报告。定期维护保养包括:机器清洁及设备部分的润滑、预防性检查与维护、图像质量检查、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对设备重要数据进行备份、设备环境状况检查、清理系统垃圾,更换易损件等。

6.保障服务设备每年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天计算,不分节假日),每低于1%,维保服务顺延5天。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对项目的维保服务履约半年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50%款项,服务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款项。

2.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五、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

2.投标(响应)函

3.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采购需求响应表

5.商务应答表

6.报价表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装订、密封,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由各参与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七、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评审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

八、供应商邀请方式

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

九、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告。

十、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

十一、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根据公告通知和要求到广安市精神病院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二、询问和质疑

对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向广安市精神病院提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十三、报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第二轮报价金额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金额,否则以第一轮报价金额为最终报价。

十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日期:2023年5月6日上午8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17时00分(三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经办人联系方式

2.报名地点:广安市精神病院综合楼3楼 303办公室

十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本项目评审拟于2023年5月10日16时00分进行

2.地点:广安市精神病院综合楼2楼209会议室

十七、其他事项

合同参照政府采购合同模板拟定。

十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安市精神病院

地址:广安市城南广汤路9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1*****540

广安市精神病院

2023年5月5日

标签: CT、彩超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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