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兴城市教育系统取暖煤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兴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
兴城市教育局 委托,对
2015年兴城市教育系统取暖煤购置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编号:XCHWZB2015-090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数量
|
冬季取暖煤炭
| 块煤2435吨,粉煤393吨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法人、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在2012年以来无违反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行为;
5.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提供的块煤低位发热量: Q≥6500卡/千克,挥发份:Vad28-32%,全水分:Mt≤8%,含硫量:St.ad≤1%,灰分:Aad≤13%,粒度:4㎝-9㎝。
粉煤低位发热量:Q≥5000卡/千克,挥发份:Vad30-35%,全水分:Mt≤16%,含硫量:St.ad≤1%,焦渣特性:2-5;灰分:Aad≤30%,粒度:小于3㎜占30%以下,最大颗粒尺寸不得超过40㎜。
(2)投标人需具备截止到2015月10月20日16:00前将全部中标产品(煤炭)运达到中标企业指定的煤厂,2015年10月28日16:00前将煤炭运达采购人(各学校)指定运输车辆能到达的地点(兴城市范围内)的能力。
(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中标供应商应具备以本企业名义出具与中标金额相同的正规发货票。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总价款、税费、搬运、保险、检验检测、验收等相关一切费用。
三、资格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征求意见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7日16:30止,联系电话:0429-
******* *******;
2.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9月17日13:30-16:30北京时间;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征求意见表。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
29日
9:
30开始(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兴城市财政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调整时间、地点的权利,并会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城市教育局
地址:兴海北路辽宁财贸学院后身(四家办事处东侧)
联 系 人:曲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兴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兴城市教育局五楼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9-
*******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征求意见表、招标文件。(公告网址:http://
www.ccgp-liaoning.gov.cn或http://www.ccgp-huludao.gov.cn/) 兴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9日
附件:《兴城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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