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公告(二次)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对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项目编号:LNZC
********97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共分七个标段。
一标段:大辽河右岸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
二标段:大辽河左岸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
三标段:辽河左岸福德店至清河口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
四标段:太子河辽阳桥以下右岸及浑河左岸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
五标段:海城河、运粮河、大洋河、兴城河、大清河、北沙河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
六标段:洪水风险图编制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监理
七标段:西辽河右岸防洪保护区和丹东市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
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七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投标段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第五标段资格条件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实施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
2015年
9月
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提供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原件;
(5)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的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7)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
五标段(人民币):五标段六万元(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按多个标段要求保证金最高金额缴纳即可);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10: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开标大厅),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包处长
电 话:
***-********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联系 人:时光
电 话:
***-********-***传 真: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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