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孙家单元PT-16-A-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舟山市普陀区孙家单元PT-16-A-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舟山市普陀区孙家单元PT-16-A-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发布日期:2023-05-05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浏览次数:

《舟山市普陀区孙家单元PT-16-A-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获市政府批复(舟政函〔2022〕5号),现予以公布。

1总则1.1规划背景

为疏解普陀老城区居住人口、承接东港新城辐射,提升片区之间的整体性与协调性,特编制本规划。

1.2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普陀城北片区,东邻瑞丰家园小区,北至兴普大道,西、南两侧为山体。基地东西长度约为1.65 公里,南北宽度约为0.18—0.6 公里,规划面积为52.69 公顷。

2规划规模及功能定位2.1规划定位

规划功能定位为普陀城北生活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山、水环境为特色的综合型居住生活社区。

2.2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总面积52.69公顷,其中52.51公顷为城市建设用地,0.18公顷为规划河道。

2.3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人口规模约为9230 人。

3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15.8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0.20%;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94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5.60%;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9.78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8.63%;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2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53%;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1.6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2.11%;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2.0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2.93%。

4道路交通规划4.1路网结构

规划道路等级根据东港片区分区规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体系。

主干路:兴普大道(道路红线宽度60-80米)。

次干路:纬二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20米)和经四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20米)。

支路:经一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18米)、经一西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15米)、经二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23米)、经三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15米)、

经五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18米)、经六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9米)、纬一路(暂名)(道路红线宽度18米)。

4.2静态交通

地块停车位配建应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 33/1021-2013)》执行。

5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一处社区服务中心;规划一处净菜超市;规划一处12 班幼儿园;规划一处10kV 开关;规划两处社会公共停车场,两处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建规模分别不少于30个停车位和20个停车位;规划两处公共厕所。

6市政工程规划6.1给水规划

规划地块供水由普陀区城市给水管网供应,供水管道主要从兴普大道接入。规划区最高日总用水量约为3249.8m3/d。

6.2排水规划

规划地块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地块污水量按照用水90%计算,预测最高日污水量约为3217.3m3/d,污水处理率为100%。规划区内沿道路布设雨水管道,管径DN400—800,雨水结合地形就近排入河道,雨水管道按重力流管道建设。规划污水排水方向总体由东向西,规划保留现状沿兴普大道布设的区域污水干管,管径DN800,沿其他道路布设污水支管,管径DN300—500。

6.3电力规划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2014),确定本规划区负荷标准,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进行负荷预测,合计电力负荷*****.0 千瓦,平均建设用地负荷密度215.9 千瓦/公顷。规划区内现状110kV 变电站,位于PT-16-A-09 地块。规划范围内建设10kV 开关站一座,位于PT-16-B-02 地块。

6.4通信规划

为实现智能园区做好基础工作,规划区内结合大型单体建筑或商业密集区建设若干模块交换站,以使光缆、宽带、语音网更近的接入用户。通信线路应采用光纤或铜缆沿城市道路敷设。

6.5燃气规划

规划采用中低压二级相结合的调压方式,为保证用气的安全可靠性,低压干管成环状,低压庭院管道支状敷设。

7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达标率100%;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dB 以下,达标率100%。生活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推广分类收集;垃圾清运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8综合防灾规划8.1防洪(潮)、排涝规划

防洪(潮)标准为抵御200 年一遇洪(潮)水,排涝治涝标准为20 年一遇,一日暴雨24小时排除。

8.2消防规划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基本烈度7度。

8.3人防规划

规划区地下人防工程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4 号)执行。

9管线综合规划

本次规划管线的内容有:给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电力管线、燃气管线、通信管线等6 种管线。

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给水(配水)、燃气(配气)、燃气(输气)、给水(输水)、污水、雨水。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2016),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给水和排水管线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敷设。

02 土地利用现状图.jpg

05 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08 道路交通分析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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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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