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晚籼稻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招标公告

中晚籼稻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招标公告





受中央储备粮宿迁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稻谷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3年5 月9 日 10:3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中储粮江苏分公司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中晚籼稻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中晚籼稻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及数量:6512吨中晚籼稻

(1标段2170吨、2标段2168吨、3标段2174吨)

1.2质量:以仓库实际质量为准,竞价方可以事先实地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食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3出库竞拍底价:中晚籼稻2890元/吨,卖方散粮汽车板价。

1.4出库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且不得延期。

1.5交收地点:中央储备粮宿迁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河分公司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2023年产宿迁两优系列长粒型中晚籼稻,等级国标三等以上,出米率≥66.0%,水分≤13.5%,杂质≤1.0%,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中等标准以上。品质指标宜存,黄曲霉毒素B1≤10ug/kg,铅含量≤0.2mg/kg,镉含量≤0.2mg/kg,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扣量办法:以13.5%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高不足0.5个百分点,不计扣量, 水分>14.5%拒收;杂质:超2.0%拒收,筛下物随车除皮带回。

2.2入库价格:固定价晚籼稻2860元/吨,散粮到库价

2.3轮入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1月10日前,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数半数以上,否则视同竞价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

2.4交收地点:中央储备粮宿迁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河分公司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3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900100*****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交款、交割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且不得延期。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二)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2023年11月10日前,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数半数以上,否则视同竞价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粮宿迁直属库有限公司:

吴新潮 189*****02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李佩璇 189*****971

孙先生181*****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170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3年5月5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中央储备粮宿迁直属库有限公司稻谷购销双向交易清单.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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