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一体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煤化一体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安联合煤化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400万吨/年朱集西煤矿及辅助配套设施、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包括本项目厂区界区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艺装置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位于厂区外的厂外联络道路,厂外管道综合,火炬及火炬气回收系统,取水设施,净水厂,厂外给排水管道,外供电力接入系统及线路,厂外管廊,散货和液体码头,码头装卸设施,码头液体储运设施,配套的铁路,煤炭运输系统,灰渣场,茨淮新河码头及输煤廊等)。
2.2投资规模:中安联合煤化一体化项目可研总投资约267亿元,其中400万吨/年朱集西煤矿及辅助配套设施总投资约65亿元(预计需要投资91亿元,其中矿建39亿元,建筑工程费10.3亿元,安装工程费5.8亿元),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总投资202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43亿元,安装工程费53.11亿元)。
2.3承包模式及建设工期:
煤矿及辅助配套设施已基本建成,当前已投入试生产,工程承包模式:以E+P+C方式为主。
煤化工项目共有76个设计主项,当前已累计开工23个主项,开工率30%,项目总体进度累计完成28.39%。工程承包模式:主体装置(包括气化、MTO、OCC、PP、PE、净化、甲醇合成、硫回收、空分及动力中心)以EPC总承包为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约90%。辅助工程以E+P+C为主。项目建设工期:2013年8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暂定)具备投料试车条件。
2.4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园区和潘集区贺疃乡朱集西煤矿。
2.5本招标项目审计服务期:2015年10月至煤化一体化项目完工后出具汇总审计报告之日止。其中,400万吨/年朱集西煤矿及辅助配套设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包括竣工决算审计)于2015年年底前,结合竣工验收时间的要求完成。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包含A、B两个部分)。A部分为400万吨/年朱集西煤矿及辅助配套设施全过程跟踪审计。B部分为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煤化一体化项目完工后出具汇总审计报告。
2.7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
对中安联合煤化一体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项目结算阶段跟踪审计及项目竣工决算阶段跟踪审计。
审计内容: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项目概算执行及调整概算报批情况,招投标执行情况,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情况,物资供应管理情况,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情况,工程预(结)算情况,竣工决算报表编制情况,资产交付、资金结余、建设收入及尾工工程情况等。
按月出具月度审计意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完善事宜提出处理及改进建议;按季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项目完工后,出具项目过程跟踪审计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和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近五年(2010年1月)以来,具有2项投资额50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的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的业绩,或具有2项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煤矿项目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的业绩。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主要审计人员资格要求:
(1)审计组长资格要求
审计组长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或煤矿项目的审计业绩。
(2)其他审计人员资格要求
A部分:400万吨/年朱集西煤矿及辅助配套设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均须注册在本单位。
B部分: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均须注册在本单位,派驻现场人员不少于2人。
3.3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审计组长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 2015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4.2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3室。
4.3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牵头人的购买人持联合体初步协议复印件和第4.3款第(1)至(3)项要求的各项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4从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4.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及文件的获取:若参加报名的单位超过9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招标人向通过报名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若参加报名的单位未超过9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向通过报名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等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其它
6.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6.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招标人
名称: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园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邮编:232002;
联系人:曾庆林;
传真:****-*******;
电子邮箱:138*****950@163.com">138*****950@163.com。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侯汝佳;
电话:***-********,137*****677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 6652 (8:30至17:00);
电子邮箱:hourujia@sinopec.com。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