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体育馆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项目竞争性磋...
宝鸡文理学院体育馆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项目竞争性磋...
为提高体育馆中央空调节能效果,延长机组使用寿命,保证本年度体育馆内空调制冷正常运行,宝鸡文理学院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计划对体育馆中央空调系统进行维修、维保。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体育馆中央空调维修、维保项目”
二、单位名称:宝鸡文理学院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17--*******
三、项目概况和金额:
1.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和需求: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体育馆风冷模块机组主机机房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质量要求:合格,机组运行正常。
2.项目金额:9.7万元人民币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行业清洗资质证书
3.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A类资质证书
4.具有ISO9001认证体系证书
5.具有履行服务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服务业绩。
6.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三个月已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或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 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成立 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 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校医院四楼党政办公室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磋商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后勤处会议室(校医院四楼)
4.文件不邮购
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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