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公园环山绿道建设招标公告
南山公园环山绿道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连平县南山公园环山绿道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连发改【2015】115号
批复单位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连平县南山公园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连平县南山公园环山绿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县南山公园环山绿道建设项目,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5】115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南山公园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平县南山公园内。
2.2工程规模:建设环山绿道2公里,设计8406平方米,项目工程包括土方平衡工程、景观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水工程、挡土墙工程、廊架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建设。预算造价为809.32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00晴天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内容的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5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7:00。
4.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平县建设局一楼8107室)。
4.3参加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到振丰公司连平分公司处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5.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业主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
5.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9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T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C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
5.10企业需提供近三年800万元单项以上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咨询电话)。
5.11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1)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要求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2)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名资料每一页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4)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取消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圆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投标企业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到业主处换取收款收据。如未达到要求,拒绝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9月9日9:00至2015年9月15日15:30。
开户单位: 连平县林业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连平县支行
账 号: 4400 1747 3020 5300 1906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7*****880
6.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6.3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三人同时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开标前到当地检察院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7.1 2015年9月16日16: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7.2 各报名企业须于2015年9月16日17:30准时到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参加者视为弃权。
7.3由于本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复杂,工期紧张,为使投标人充分了解工程现场,招标人定于2015年9月17日9时30分在连平县林业局集合后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五人(一人一岗)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联系人:谢先生 137*****880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平县建设局一楼8107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南山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137*****880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生 联系电话:****-*******
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9-09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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