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芳和花园社区“就业驿站”购买就业服务询比公告
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芳和花园社区“就业驿站”购买就业服务询比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广州人社“就业偕行惠万家”品牌建设,探索引入市场力量,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今年1-5月在我街试点就业驿站,为确保就业驿站建设及服务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发挥好驿站平台作用,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帮助更多劳动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采用询比方式采购“就业驿站”就业服务项目,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芳和花园社区“就业驿站”购买就业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
3、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123号4楼
4、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定价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资金不高于10万元(含税金)
6、项目开始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服务期一年
二、报价服务项目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经验以及为政府机关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记录,熟悉荔湾区企业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服务,商业信誉良好;具备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
4、参选服务机构需投入不少于2人的力量用于开展服务;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9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 荔湾区东漖南路123号4楼东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资料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并盖上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作方案(包含报价清单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作书面回应,逾期不回应的视为放弃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荔湾东漖街道办事处芳和花园社区“就业驿站”就业服务内容.doc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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