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二次招标)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二次招标)”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

二、招标人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编号

HM-CG-SJ-2023-GC-006(C)

四、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中的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雨水处理系统;动力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还包括安装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汇编(工序单、检验批、隐蔽资料等),材料复检。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自行调整划定工作范围,有权减少及增加工作范围,并无需得到中标人同意,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图纸范围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临时施工设施费、包验收、资料费用及建设单位要求等一切费用;投标人需要具备BIM建模的能力,投标报价中需综合考虑BIM建模的技术费用。中标人进场前因施工要求已发生的施工预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因土建施工节点需求原因,现场有部分水电预埋已由体育场水电单位施工,中标单位进场后与体育场水电单位对接结算,结算金额由中标单位与体育场水电单位协商结算。

2.图纸情况:施工图纸已完备。

3.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4.项目规模:暂估合同金额1999.89万元(以实际发生结算金额为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标段,选择 1个中标人。

6.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2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下发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提供入赣许可(入赣备案);

(2)施工现场至少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建安C证),施工员1名(具备土建或市政施工员证)。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 9:00时至2023年5月11日 12: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2023 年5月11日12: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玖万元(¥:******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23年5月11日12:00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2.原参与过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的投标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若继续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可不需再次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即可。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7999 0017 9600 077

开 户 银行:江西银行萍乡支行营业部

3.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可简写备注)。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可转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5月11日 14 时3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1*****827电子邮箱:*********@qq.com

十二、招标监督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招标公告--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体育馆、游泳馆、锅炉房)(二次招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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