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河集贸项目有关债权摸底公告
关于唐河集贸项目有关债权摸底公告
唐河集贸项目有关债权人: 灵丘县唐河集贸项目矛盾纠纷处置领导组办公室现就涉唐河集贸项目有关债权摸底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购买唐河集贸商品房(住宅、商铺、摊位)的业主,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有关材料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其他普通债权人(包括到期债权和尚未到期债权),请持本人身份证、与债权有关合同、协议、生效裁判文书、付款凭证等证明债权真实性的材料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债权人也请提供资料办理登记。 三、债权人申请登记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并由连带债权人其中一人代表申请登记,也可共同申请登记。 四、受理登记的期限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6月6日。 五、受理登记的地点为灵丘县唐河集贸项目矛盾纠纷处置领导组办公室(灵丘县信访局后院信访服务大厅小会议室一楼)。 六、受理登记联系电话 支同志:135*****432 刘同志:131*****277 七、受理登记监督电话白同志:130*****207 灵丘县唐河集贸项目矛盾纠纷处置 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标签: 唐河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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