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环城水系片区公益工程综合提升项目(二标段)
高阳县环城水系片区公益工程综合提升项目(二标段)
高阳县环城水系片区公益工程综合提升项目股权投资+EPC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环城水系片区公益工程综合提升项目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2】100号、高阳审批审字【2022】109号、高阳审批审字【2022】104号、高阳审批审字【2022】86号、高阳审批审字【2022】85号、高阳审批审字【2022】108号、高阳审批审字【2022】10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20%,其余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高阳县环城水系片区公益工程综合提升项目
2.1.2项目地点:保定市高阳县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2.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5资金来源:部分自筹,部分县财政统筹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7项目建设单位
一标段:
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高阳县全民健身综合体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阳县城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阳县东王草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两个建设单位分别授权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代建单位。
二标段: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2023老旧小区主体工程改造项目、2023年度高阳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改造项目、高阳县城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高阳县东王草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高阳县粮食及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两个建设单位分别授权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代建单位。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一标段包括4个子项目:
(1)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
(2)高阳县全民健身综合体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
(3)高阳县城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标段包含项目的以下建设内容:城市重点道路市政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城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4)高阳县东王草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标段包含项目的以下建设内容:1-12#住宅楼,商业楼部分,车库燃气及土石方工程。
本标段总投资费用为******.88 万元。其中:土地一级整理费用为*****.00万元;工程费用*****.74万元;预备费用5540.06万元;设计费1008.08万元。
2.2.2二标段包括5个子项目:
(1)高阳县粮食及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2)2023老旧小区主体工程改造项目;
(3)2023年度高阳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改造项目;
(4)高阳县城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标段包含以下建设内容: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城市供电设施改造工程,智慧井盖系统。
(5)高阳县东王草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标段包含以下建设内容:13-21#住宅楼,S4-S6商业+门卫,车库燃气及土石方工程,外网及配套道路,街角绿化。
本标段总投资费用为******.64万元。其中:土地一级整理费用为*****.00万元;工程费用******.5万元;预备费用6321.63万元;设计费1070.5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
3.1.1主体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融资能力
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存款证明2亿元人民币,或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至少包含投标文件递交前一日)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文件,证明额度合计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3.1.4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高阳县全民健身综合体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高阳县城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C.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高阳县东王草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并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应分别满足相应资质。
3.1.5技术力量
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道路工程师等与工程性质相应的资格。
因4个子项目同一时间建设,以上EPC子项目应单独配备项目经理。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3.2二标段:
3.2.1主体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3融资能力
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存款证明2亿元人民币,或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至少包含投标文件递交前一日)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文件,证明额度合计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3.2.4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高阳县粮食及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23老旧小区主体工程改造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023年度高阳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改造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高阳县城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c.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高阳县东王草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①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并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应分别满足相应资质。
3.2.5技术力量
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道路工程师等与工程性质相应的资格。
因5个子项目同一时间建设,以上EPC子项目应单独配备项目经理。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3.3商业信誉
(1)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格要求为:
(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5)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备注:除资质、业绩、融资能力外,以上其他条款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获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潜在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惠招标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注: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 CA(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如有惠招标的操作问题请联系 400-780-9998)。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高阳县鼎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锦华街道宏润大街30号
联系人:邓世杰
电话:150*****714
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郭女士 张女士
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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