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综合事业保障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水务综合事业保障中心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庆市水务综合事业保障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首次公告的项目,经询价小组审查,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2、若首次公告的项目,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仍不足3家,可选择是否继续评审: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继续评审:(1)有效供应商为2家的:确定(价格扣除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2)有效供应商为1家的:直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最低评标价法。1、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询价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3、询价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 由评审小组依据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和服务方案优劣综合判定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成本价:¥******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49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05 19:49:32

报名结束时间:2023-05-11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5-05 16:49:32

采购编号:HLJGCYC********Z202*****630

采购单位:大庆市水务局

供应商数量: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废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一、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二、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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