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护城河景观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东护城河景观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东护城河景观灯亮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5]293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东护城河景观灯亮化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护城河景观灯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

三、采购内容:图纸、预算交底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供应商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具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专业注册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含临时),企业在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5.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3和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6.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

档案记录的函;

8.外省企业须提供来鄂投标备案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人同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 2013和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4年或2015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⑩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3年9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认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16:0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59*****966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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