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选择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迁移与重装服务单位的公告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选择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迁移与重装服务单位的公告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选择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
迁移与重装服务单位的公告
因道路扩建,现需对位于儋州市北部湾大道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设备进行迁移与重新选址安装。为确保工作安全、有序、高效的开展,市生态环境局拟公开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迁移与重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迁移与重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30万以内
三、工作内容:
(一)对位于省道S308美洋线那大至洋浦互通段公路(东成镇和西联农场段)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进行迁移、配合重新选址安装。(二)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对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封存、打包和安全迁移,确保设备无损坏,不影响二次安装使用。(三)制定科学可行的迁移与重装实施方案。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一)营业执照;(二)项目迁移与重装实施方案;(三)项目报价函;(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受委托人员的身份证明;(五)相关项目过往业绩证明;(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八)报名机构自认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盖章密封报送
五、项目评选方式: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邀标活动。我局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名单位及其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迁移与重装项目评分表》进行审核对比,最终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结果以予公告。
六、报名时间、方式:
(一)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止;
(二)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地址:儋州市华盛路7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三楼305室;
(三)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898-********。
附件:1.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迁移与重装项目评分表
2.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货物清单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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