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重点围绕“一主六双”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教育改革重大战略,聚焦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聚焦教学一线,着力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7号)、《长春理工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长理工校字〔2012〕2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管理人员。

二、立项类型及数量

2023年度拟分别立项校级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师结合实际需要选择申报级别,被推荐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若未被批准立项可向学校申报本年度的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须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予立项。2023年度拟立项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项,分为校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不设置专项课题;2023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各单位遴选、学校审核后进行推荐。2023年度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立项课题类别分为重点委托课题、年度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育数字化专项、援藏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

(二)重点委托课题:以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及时提供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建议为宗旨,申报者需对所研究问题快速做出回应。申报人须依据“重点委托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课题名称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申报人需对该领域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重点委托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及决策咨询成果,研究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基于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扎实的调查研究,有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出有创新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经委托单位同意后课题可申请结项。

(三)年度课题:年度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年度课题要突出年度研究重点,以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研究方向,或以反映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问题为研究内容。申报人可参考“2023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拟定题目,也可结合本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高等院校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基础教育领域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党建专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本年度继续设立党建专项研究。重点围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开展研究,以科研促进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五)思政专项:本年度继续设立思政专项研究,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重点围绕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五个一体化”建设机制等开展研究,统筹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思政专项仅限高校申报。

(六)教育数字化专项: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教育数字化”发展战略,落实我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本年度设立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聚焦我省教育领域数字化转型落地,围绕教育数字化顶层设计、教育数字化转型特征与对策、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等开展研究。

(七)援藏专项:本年度特设立援藏专项研究,以科研为引领,支持我省援藏地区教育改革发展。援藏专项课题仅限我省教育领域正在援藏人员申报。课题研究内容需结合援藏地区教育教学实践开展,以解决当地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主。

(八)青少年发展专项:本年度继续设立青少年发展专项研究,按照《吉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相关要求,由省教科办与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常规程序进行课题管理。

(九)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育数字化专项、援藏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不设指南,申报人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专项课题按申报专项类别独立评审,不参与其他类别课题评审。

三、立项要求

(一)正在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申报课题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相近选题申请本课题。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本部门立项课题的申报与初审工作,并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工作;对申报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审核与推荐。

(三)申报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交《长春理工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长春理工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3份。

(四)申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交《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5),一式1份,《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6)不需要提交。

(五)《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9日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yk@c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于2023年5月23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在线填报地址为https://jykygl.jlipedu.cn/。学校将于5月26日前完成审核与推荐。

负责科室: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员:刘俊杰

办公地点:校部办公楼120室

联系电话:********


附件:

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点委托课题指南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

3.长春理工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4.长春理工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6.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7.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


标签: 课题 申报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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