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炉废碱渣(碳酸钠)处置项目公告
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炉废碱渣(碳酸钠)处置项目公告
日期:2023年5月6日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36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炉废碱渣(碳酸钠)处置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炉产生废碱渣,属于HW18类(代码772-003-18)危险废物,废碱渣成分:90%左右碳酸钠,1%左右钼化合物。废液焚烧炉废碱渣(碳酸钠)约2000吨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处置单位负责提供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负责废液焚烧炉废碱渣(碳酸钠)装车、外运、处置。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服务期限:合同期暂定为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 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7:00, 本次采购须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完成谈判文件获取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谈判文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6.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 《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邱少尉 152*****906。
8. 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报价人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谈判文件的组织;
(4)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20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响应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应包括HW18(代码772-003-18),代码772-003-18类危险废物接收处置能力不小于2000吨/年。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9.(1)-(7)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炉废碱渣(碳酸钠)处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
邮 编: | |
联 系人: | 邱少尉、陈志超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
联系人: | 杨钒 |
联系电话: | 0595-******** |
电子邮件: | Yangfan01@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编:******
联 系 人:纪检室
联 系电 话:0595-********
电子邮件:qzshjw@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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