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冈山市井冈冲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二期)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井冈山市井冈冲水库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二期)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井冈山市井冈冲水电站。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 262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375.66万元;

  2.3 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两个标段。其中水电站厂区维修改造工程为1标段招标金额为181.06万元,设备采购安装为2标段招标金额为194.60万元。

  2.4 招标范围:井冈山市井冈冲水电站门卫室、检修车间、厕所改造及附属工程;电气设备改造工程需要调速器、励磁、高压试验、茨坪中心监控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安装、调试和交接验收以及有关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也包含旧设备的拆除转运等。

  2.5 计划工期:

  2.5.1电站维修改造工程为50日历天。

  2.5.2调速器:四台交货时间2015年10月,安装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2.5.3励磁系统:两台交货时间2015年10月,安装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2.5.4高压试验设备:交货时间2015年11月。

  2.5.5监控设备:交货时间2015年10月,安装完成时间2015年 12月.

  2.5.6机组辅助屏:四台交货时间2015年10月,安装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水电站厂区维修改造标(1标段)

  3.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

  3.1.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监察机关出具的近10年内(必须10年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如企业成立以来有更名史,需提供当地工商出具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2 励磁、调速器其附属设备采购(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注册资金800 万元以上营业执照且具有励磁、调速器、监控系统的制造经营范围,具有相应励磁、调速器、监控系统的安装资质或委托有安装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包。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具有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没有正在被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或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存在欺诈行为、类似业绩没有虚假;投标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并且近3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须出具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盖章的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若一经查实投标人有以上不良信誉行为记录,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后履约保证金)。

   3.5投标人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监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人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否则无效);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监察机关出具的近10年内(必须10年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如企业成立以来有更名史,需提供当地工商出具的证明文件)。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3.7水电站厂区维修改造标(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励磁、调速器其附属设备采购(2标段)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招标,如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必须明确设备制造商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 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标段,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必须是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井冈山市井冈冲水库管理委员会

  地 址:井冈山市茨坪镇

  联 系 人:张井兵 朱 政

  电 话:0796--******* *******

  招标代理机构: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鹭州园小区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2015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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