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3-2025年乙酸钠(液体)采购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子包 | 招标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水厂 | 采购数量 (暂估) | 供货期限 | 单价最高限价 | 总价最高限价 |
一 | 乙酸钠(液体) | 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需求 | 福明净化水厂 | 5000吨 | 自收到实际需求人首次发货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 870元/吨 | 6229.2 万元 |
长丰净化水厂 | 6400吨 |
新周净化水厂 | 6000吨 |
岚山净化水厂 | *****吨 |
栎社净化水厂 | *****吨 |
江北下沉式水厂 | 1000吨 | 自收到实际需求人首次发货通知之日起至宁波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环保监测验收通过止 |
二、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乙酸钠(液体)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2投标人的乙酸钠(液体)年生产能力*****吨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环保部门印章的环评批复或环评备案复印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等级备案系统备案截图(截图无需加盖环保部门印章);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乙酸钠(液体)年生产能力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可】。
2.3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中任意一个自然年内(以发票时间为准,2020年只计算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发票,以此类推)乙酸钠(液体)年累计供货数量达到*****吨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发票专用章,若为发票记账联则不需要发票专用章),且自然年内乙酸钠(液体)发票累计数量达到*****吨(含)(注:①发票须清晰可见,发票如无法体现供货数量的,须另附销货清单,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②发票上的销售方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同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2.5投标人不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 9:00 至2023年5月12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0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开标。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nbbidding.com/)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57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012室
邮 编:******
联 系 人:王旭睿 郑灵 严锋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夏伟立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