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家坪至麦积镇刘坪村通村公路建设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屈家坪至麦积镇刘坪村通村公路建设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市麦积区屈家坪至麦积镇刘坪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交路发[2014]1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天水市麦积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天水市麦积区屈家坪至麦积镇刘坪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起点位于甘泉镇屈家坪村,终点止于麦积镇刘坪村,路线全长10.8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全路段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均为4.5m,两侧培土路肩。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板+16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cm天然砂砾垫层。线路基本按旧路布设,小桥涵与路基同宽。
2.2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标段划分及工期
3.1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甘泉镇屈家坪-麦积镇刘坪村(K0+000-K5+000)
第二标段:甘泉镇屈家坪-麦积镇刘坪村(K5+000-K10+800)
3.2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015年 10 月 20 日开工,2016年 1 月 17 日完工,共9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 月10 日至2015年 9 月 15 日,每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科(秦州区忠武巷1号楼三楼)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当月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段)、相关人员证书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报名时携带投标承诺书,承诺书请从网站www.tsggzyjy.gov.cn交易指南栏目下载)。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 9 月 17 日~2015年 9 月24 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科(秦州区忠武巷1号楼三楼)发售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现金发售,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10 日 15:00 时整,投标人应当于当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第一标段保证金为: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
第二标段保证金为: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户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48小时前缴纳。
头标段为只能通过电汇和网银两种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附言中填写详细项目名称和标段(包号)。
标签: 公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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