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泉州市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泉州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具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泉州市中医院院区内、清濛分院院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服务期限2年。

4、设计处理规模:医疗污水1000m3/d(实际处理量约600 m3/d)。

5、排放标准:①出水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②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3要求;③污水处理站排出的污泥须经消毒脱水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4标准。

6、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建构筑及设备一览表:详见附件1。

7、运行管理内容:

(1)中标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维护、检修、技术管理、出水水质环保常规检测以及出水质量标准控制等。中标人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维护或更换设备。

(2)中标人应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更换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等。每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监测、院区噪声监测及病理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配合采购人完成亲清服务平台各项数据填报工作。主院区具体检测指标及频次按照《泉州市中医院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清濛分院检测指标包括PH、氨氮、SS、CODCr、BOD5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检测频次不少于1次/年;病理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频次不少于1次/年,检测指标需包含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详见附件1泉州市中医院自行监测主要监测指标及频次情况表)

(3)中标人负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及栅渣、活性炭废渣、化粪池(含后勤楼、清濛分院化粪池)清淤及病理科废液的委托处置,上述污废统一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中标人中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危废处置合同及处置机构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污水处理污泥现有库存量约655kg,年产量约1000kg;病理废液现有库存量358kg,年产量约600kg。化粪池和室外污水井及管道疏通清掏频次不少于1次/半年。主院区化粪池2个,容积100立方;后勤楼化粪池1个,容积75立方。

(4)中标人负责污水处理站尾水在线监测仪表的运营管理,每年定期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校验比对,定期更换在线监测设备及采样器的易损件和消耗品。

(5)承包运行到期后,中标人应在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的情况下移交采购人。

8、质量和验收

(1)委托运营期内,污水处理工程内所有设备及构筑物的安全及完整性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出水水质符合标准,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如检查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若出水水质超标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如遇不可遇见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双方现场确认后,协商解决;

(4)采购人可随时到污水处理工程检查运营情况。一旦发现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接受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外,采购人也将给予扣减当月运营服务费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受到环保局等处罚,中标供应商应负全责并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9、其他要求:

(1)中标人拟派出的现场运营管理人员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过程中应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如发现现场运营管理人员不在在现场运营管理的,每少1天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若每月累计超过5天,则采购人扣减中标人当季度运营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若未进行整改,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

(2)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现场运营管理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紧急事件响应时间应不超过半小时,并在1小时内迅速到达现场。

(3)中标人应针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如设备故障、水质超标、水量突增等突发事件提供有效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二、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1 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中列明的全部服务项目。

1.2 投标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中标后若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严重检测失误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经济责任。

1.3 中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地点及时间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

(二)投标报价要求

2.1除了水费、电费、设备报废更新及按环保部门规定应更新或增加的设备费用,运营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运营公司(中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用、车辆办公费用、设备维护维修费用、消耗品药剂的费用、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用、危废处置费、化粪池清掏费、管理费、税费、防疫物资等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2.2报价应包含物价上涨及政策性因素影响,合同执行期间不因物价上涨及政策性因素影响调整相关费用。

2.3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总报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2.4本项目如要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5除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外,中标人应承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2.6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7投标报价书(见附件2)

(三)、货款结算

3.1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第三方检测检测报告(含原始实验室记录);

3.2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每个月结算一次(起算点从乙方开始运营之日起计算),采购人于次月支付中标人当月运营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4.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无违反合同约定、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所有运维服务完成后1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4.2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

4.3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取得中标资格后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②未落实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并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③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或者出水水质未达到相应标准的,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资质;

2、报价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3、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如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报价人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4、报价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

潜在报价人应和我院充分沟通,了解我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等系统基本情况,并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论证材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1、资格文件:包括投标公司资质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2、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服务流程,企业资质、企业优势、企业制度、员工岗位职责、应急措施、考核措施、处罚措施、服务案例、明细报价及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

五、公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当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5月 13日17:00前(北京时间)密封送达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388号 泉州市中医院总务科 小谢收, 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泉州市中医院

2023年5 月 6日


标签: 理设施运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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