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SZX-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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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30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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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项目名称: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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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包含所投项目的经营范围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上述投标人条件。联合体各方应
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办理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投标行为,对联合
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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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5-06 09:00到2023-05-15 09:00
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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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5 09:30
递交方式:当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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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5-15 09:30
开标地点:仪征市建安路128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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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SZX-2023003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5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ZX-2023003
项目名称: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6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建安路128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5日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建安路128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
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锏山办事处)天池路枣林山庄
联系方式:18652593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建安路128号五一花苑C区西门
联系方式:0514-83838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永敏
电 话: 13773358309
九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市浦发分理处
帐号:1016170104000594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5 月 14日 下午17:00)到达指定账户。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
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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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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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锏山办事处)天池路枣林山庄
联 系 人: 李旷怡
电 话: 1865259344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文昌中路18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联 系 人: 毛永敏
电 话: 13773358309
电 子 邮 件: 2844847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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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JSSZX-2023003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采 购项 目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江 苏 苏 中 兴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2023年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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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 报 价 邀 请 函 3二 供 应 商 须 知 4三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要 求 7四 . 合 同 书 格 式 文 本
8五 附 件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14
3
一 招 标 公 告江 苏 苏 中 兴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受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司 委 托 , 就 其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采 购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欢 迎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序 号 内 容1 项 目 名 称 :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采 购 项 目采 购 编 号 : JSSZX-2023003采 购 方 式 : 询 价预 算 金 额 : 130万 元 最 高 限 价 : 130万 元 , 报 价 超 过 最 高 限 价 的 为 无 效 报 价 , 按 照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
2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4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5 参 加 此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7 营 业 执 照 包 含 所 投 项 目 的 经 营 范 围 8 本 项 目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需 符 合 上 述 投 标人 条 件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指 定 牵 头 人 , 并 授 权 其 以 自 身 名 义 办 理 招 标 文 件 服 务费 支 付 缴 纳 保 证 金 等 手 续 , 其 投 标 行 为 , 对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具 有 约 束 力 。3 采 购 文 件 在 江 苏 省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上 自 行 下 载 ,售 价 300元 , 递 交 投 标文 件 时 现 金 缴 纳 , 售 后 不 退 。 供 应 商 按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并 对 采 购文 件 各 项 内 容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 否 则 报 价 无 效 。供 应 商 如 有 澄 清 要 求 , 请 将 澄 清 要 求 的 书 面 文 件 原 件 在 2023 年 5 月 10日 17: 30 北 京 时 间 前 送 达 江 苏 苏 中 兴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所 有 澄 清 要 求 的 答 复 采 购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变 更 信 息 均 公 布 在 江 苏 省 招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上 , 不 再 另 行 通 知 , 敬 请 关 注 江 苏 省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平 台 发 布 的 信 息 。
4
4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叁 万 元 整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账 户 信 息 :户 名 :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仪 征 市 浦 发 分 理 处帐 号 : 10161701040005942投 标 保 证 金 可 采 用 支 票 网 银 汇 款 或 电 汇 方 式 , 投 标 人 必 须 从 其 企 业 的 法 人基 本 存 款 账 户 将 保 证 金 以 转 账 方 式 缴 入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用 账 户 , 并 注 明 投 标 项目 名 称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项 目 采 购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据 获 取 方 式 : 采 用 转 账 支 票 银 行 汇 票 方 式 转 账 的 投 标 人 提 供进 账 单 采 用 电 汇 方 式 转 账 的 投 标 单 位 提 供 银 行 电 汇 凭 证 。5 投 标 文 件 接 收 时 间 : 2023年 5月 15日 09: 00 北 京 时 间 投 标 文 件 接 收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5月 15日 09: 30 北 京 时 间 , 截 止 时 间后 的 响 应 文 件 不 予 接 受 。投 标 文 件 接 收 地 点 : 仪 征 市 建 安 路 128号 (江 苏 苏 中 兴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开 标 室 )响 应 文 件 份 数 :1份 正 本 , 2份 副 本
联 系 人 : 毛 永 敏电 话 : 13773358309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5 月 15日 09: 30 北 京 时 间 。开 标 地 点 : 仪 征 市 建 安 路 128号 (江 苏 苏 中 兴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会 议 室 )6 采 购 单 位 :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李 旷 怡电 话 : 18652593446
5
二 供 应 商 须 知 一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1. 响 应 函 格 式 见 附 件 2. 资 格 声 明 格 式 见 附 件 3.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1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自 参 与 本 项 目 除 外 , 格 式 见 附件 3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4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自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除 外 5 声 明 格 式 见 附 件 6 承 诺 书 格 式 见 附 件 7 供 应 商 信 用 承 诺 函 格 式 见 附 件 。
4.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款 凭 证上 述 1-4 条 必 须 全 部 提 供 ,如 有 遗 漏 , 其 整 个 响 应 文 件 无 效 。5. 报 价 一 览 表 格 式 见 附 件 6. 报 价 明 细 表 格 式 见 附 件 7. 如 有 以 下 文 件 自 拟 并 自 行 添 加 至 响 应 函 中 : 1 要 求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配 合 2 其 它 供 应 商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声 明 和 文 件 。 二 响 应 文 件 的 要 求 :1 所 有 文 件 往 来 函 件 均 应 使 用 简 体 中 文 规 格 型 号 辅 助 符 号 例 外 。2 响 应 文 件 由 供 应 商 按 要 求 参 考 给 定 格 式 如 实 填 写 编 写 , 须 有 法 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 方 为 有 效 , 未 尽 事 宜 可 自 行 补 充 。3 一 律 以 人 民 币 为 报 价 结 算 货 币 ,单 位 为 元 。4 响 应 文 件 应 用 不 褪 色 的 墨 水 书 写 或 打 印 。
5 响 应 文 件 参 考 响 应 函 格 式 中 的 顺 序 制 作 , 并 请 编 制 目 录 。 由 于 编 排 混 乱导 致 响 应 文 件 被 误 读 或 查 找 不 到 , 责 任 由 供 应 商 承 担 。6 响 应 文 件 份 数 为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贰 份 , 须 各 自 装 订 成 册 , 并 注 明 正 本 副 本 字 样 , 密 封 , 同 时 注 明 供 应 商 名 称 。7 响 应 文 件 不 应 有 涂 改 增 删 和 潦 草 之 处 , 如 有 必 须 修 改 时 , 修 改 处 必 须有 法 人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的 签 字 。8 投 标 费 用 自 理 。 供 应 商 应 充 分 考 虑 安 装 施 工 期 间 各 类 材 料 的 市 场 风险 和 政 策 性 调 整 因 素 , 将 风 险 系 数 计 入 总 报 价 , 合 同 签 订 后 不 作 调 整 。 报 价 应 包括 所 有 设 备 材 料 及 税 金 包 装 费 运 杂 费 保 险 费 卸 力 费 接 口 费 调 试 安装 费 培 训 费 售 后 服 务 费 综 合 费 用 等 直 至 完 全 交 付 采 购 人 使 用 的 所 有 费 用 。9 招 标 代 理 费 用 由 所 代 理 项 目 的 中 标 供 应 商 支 付 , 包 含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及专 家 评 审 费 。 三 无 效 响 应 文 件 的 确 认 :
供 应 商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 其 响 应 文 件 无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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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 应 文 件 未 按 规 定 的 期 限 地 点 送 达 的 2.响 应 文 件 未 按 要 求 密 封 签 署 盖 章 的 3.未 按 要 求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4.不 具 备 采 购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资 格 要 求 或 未 按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要 求 提 供 资 格证 明 文 件 的 5.响 应 文 件 未 按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填 写 的 6.响 应 文 件 中 有 采 购 文 件 未 允 许 提 供 的 选 择 性 内 容 的 7.项 目 投 标 价 超 过 最 高 限 价 的 8.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包 括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等 9.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采 购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10.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属 非 响 应 性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情 形 。 四 评 审 :评 审 工 作 由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具 体 评 审 事 务 由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审 小 组 负 责 。1 响 应 文 件 的 审 查
1 报 价 一 览 表 内 容 与 明 细 表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 以 报 价 一 览 表 为 准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总 价 金 额 与 按 单 价 汇 总 金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单 价 金 额 计 算 结 果 为 准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有 明 显 错 位 的 , 应 以 总价 为 准 , 并 修 改 单 价 对 不 同 文 字 文 本 响 应 文 件 的 解 释 发 生 异 议 的 , 以 中 文 文 本为 准 。 2 正 本 与 副 本 不 符 , 以 正 本 为 准 。2 评 审 程 序 1 响 应 文 件 审 核 。 审 核 分 为 资 格 性 检 查 和 符 合 性 检 查 。1 资 格 性 检 查 。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采 购 文 件 的 规 定 , 对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资 格 证明 等 进 行 审 查 , 以 确 定 报 价 供 应 商 是 否 具 备 报 价 资 格 。2 符 合 性 检 查 。 依 据 采 购 文 件 的 规 定 , 从 响 应 文 件 的 有 效 性 完 整 性 和 对采 购 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进 行 审 查 , 以 确 定 是 否 对 采 购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作 出 响 应 。 2 澄 清 有 关 问 题 。
1 对 响 应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者 有 明 显 文 字 和 计 算错 误 的 内 容 , 评 审 小 组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应 当 由 评 审 小 组 专 家 签 字 要 求 供 应 商 作出 必 要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纠 正 。 供 应 商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由 其 授 权 的 代 表 签 字 。2 排 在 前 面 的 中 标 候 选 供 应 商 的 最 低 报 价 或 者 某 些 分 项 报 价 明 显 不 合 理或 者 低 于 成 本 , 可 能 影 响 商 品 质 量 和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规 定 的 时 限内 提 供 书 面 文 件 予 以 解 释 说 明 , 或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否 则 , 评 委 会 可 以 取 消 该投 标 人 的 中 标 候 选 资 格 , 按 顺 序 由 排 在 后 面 的 中 标 候 选 供 应 商 递 补 , 以 此 类 推 。3 成 交 标 准本 项 目 按 照 最 低 评 标 价 法 评 价 , 在 符 合 采 购 需 求 质 量 和 服 务 相 等 满 足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 以 提 出 最 低 报 价 的 供 应 商 为 成 交 供 应 商 。 五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1 评 审 小 组 对 通 过 资 格 性 检 查 和 符 合 性 检 查 的 有 效 响 应 文 件 , 根 据 成 交 标准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2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评 审 结 果 通 知 所 有 参 加 报 价 的 未 成 交 供 应 商 ,
并 在 江 苏 省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发 布 成 交 公 告 。 采 购 人 和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和 评 审小 组 对 未 成 交 原 因 不 做 解 释 。 如 有 质 疑 , 应 在 成 交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7个 工 作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送 达 采 购 人 。 供 应 商 在 法 定 质 疑 期 内 一 次 性 提 出 针 对 同 一 采 购 程 序 环节 的 质 疑 。 质 疑 函 应 当 列 明 具 体 的 质 疑 事 项 及 事 实 根 据 , 认 为 自 己 合 法 权 益 受 到损 害 或 可 能 受 到 损 害 的 相 关 证 据 材 料 以 及 质 疑 供 应 商 的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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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 同 时 该 质 疑 函 应 由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原 件 。 采 购 人 将 在 收 到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的 书 面 质 疑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 对 质 疑 内容 做 出 答 复 。 供 应 商 在 法 定 质 疑 期 限 外 送 达 的 质 疑 函 或 法 定 质 疑 期 限 内 送 达 的 质疑 函 不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的 均 为 无 效 质 疑 , 采 购 人 对 无 效 质 疑 不 予 受 理 。3 采 购 方 向 成 交 方 发 成 交 通 知 书 。4 未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及 副 本 留 存 。 六 采 购 终 止 :在 采 购 中 ,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终 止 :1 因 情 况 变 化 , 不 再 符 合 规 定 的 采 购 方 式 适 用 情 形 的 2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3 在 采 购 过 程 中 符 合 竞 争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或 者 报 价 未 超 过 采 购 预 算 的 供 应商 不 足 3家 的 。 七 成 交 供 应 商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必 须 限 期 改 正 , 情 节 严 重 的 , 列 入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在 1至 3年 内 禁 止 参 加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活 动 :1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谋 取 中 标 的 2 与 评 审 专 家 采 购 人 其 他 供 应 商 或 者 代 理 公 司 工 作 人 员 恶 意 串 通 的 3 向 评 审 专 家 采 购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不 正 当 利 益的 4 恶 意 竞 争 , 投 标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自 身 合 理 成 本 且 又 无 法 提 供 证 明 的 5 不 满 足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 但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又 未 被 评 委 会 发现 的 6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7 未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确 定 的 事 项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 或 者 与 采 购 人 另 行 订 立 背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协 议 的 8 成 交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9 拒 绝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的 。
八 签 订 履 行 合 同 :采 购 人 应 当 自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和 成 交 供 应商 响 应 文 件 的 约 定 , 与 成 交 供 应 商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 所 签 订 的 合 同 不 得 对 采 购 文 件和 成 交 供 应 商 响 应 文 件 作 实 质 性 修 改 。 采 购 人 不 得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提 出 任 何 不 合 理的 要 求 , 作 为 签 订 合 同 的 条 件 , 不 得 与 成 交 供 应 商 私 下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的 协 议 。 九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还 :未 中 标 供 应 商 交 纳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在 与 中 标 供 应 商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后 5日 内退 还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中 标 供 应 商 交 纳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在 书 面 合 同 生 效 时 自 动 转 为 合 同 履 约 保 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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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 目 需 求1 办 公 物 资序 号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参 考 样 式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参 考 品 牌 1 电 脑 笔 记 本 内 存 容 量 : 16GB固 态 硬 盘 : 512GB显 卡 型 号 : 集 成 显 卡屏 幕 尺 寸 : 14英 寸 台 5 华 硕惠 普联 想2 移 动 硬 盘 类 型 : 便 携 式 存 储容 量 : 1TB外 部 输 出 接 口 :USB3.0系 统 要 求 :XP MAC Win10win7 win8 个 3 纽 曼东 芝联 想
3 单 反 相 机 4K超 高 清 红 外 线 夜 摄镜 头 : 62mm传 感 器 像 素 : 500万 以 上光 学 变 焦 倍 数 : 15-30倍音 效 模 式 : 内 置 麦 克 风其 他 配 置 : 备 用 电 池 1块 摄 像 包 1个 256GB存 储卡 1张 三 脚 架 镜 头 保护 UV滤 镜 清 洁 套 装 电池 座 充 高 速 读 卡 器 台 1 佳 能卡 西 欧徕 卡4 无 线 路 由 3200M智 能 双 频 无 线wifi6 个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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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 温 桶 干 冰 保 温 桶 , 4kg容 量超 长 保 温 , 防 爆 , 304食品 级 个 26 保 温 箱 PU保 温 箱 拉 杆 式 36L 个 22 秩 序 安 全 物 资序 号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参 考 样 式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遮 阳 棚 帐 篷 尺 寸 33米 , 加 密 800D牛津 厚 布 , 不 是 单 层 布 , 内 衬 灰胶 具 有 防 晒 厚 布 , 2节 厚 款 铝 合
金 方 管 支 架 , 大 粗 腿 3CM3CM 字 样 可 定 制 个 52 橡 胶 方 锥 高 度 70CM, 重 量 4斤 个 503 连 接 链 字 样 可 定 制 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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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警 戒 带 50米 , 加 厚 帆 布 材 质 , 不 断 裂 ,可 反 复 使 用 回 收 字 样 可 定 制 条 105 消 防 用 品柜 及 物 品 每 个 16001500390cm标 准 消防 器 材 柜 含 消 防 服 消 防 头盔 专 用 手 套 专 用 腰 带 消防 靴 安 全 绳 腰 斧 防 毒 面具 灭 火 毯 消 防 水 带 水 枪 水 枪 接 口 100mm转 65mm接 头 4公 斤 干 粉 灭 火 器 铁 锹 中 斧 水 桶 扳 手 头 灯 , 均 2套 套 3
6 铁 马 护 栏 高 1米 , 宽 1.5米 , 不 锈 钢 马护 栏 个 507 一 米 线 隔离 柱 不 锈 钢 隔 离 柱 配 伸 缩 围 栏 隔 离带 , 警 示 带 长 2米 个 50 栏 杆 采 用 加 厚 不 锈 钢 管 , 耐酸 , 耐 碱 , 高 密 度 , 高 强 度 ,材 质 厚 实 精 致 , 稳 定 性 好8 石 墩 球 50公 分 个 35 含 彩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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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 程 工 具序 号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参 考 样 式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参 考 品 牌 1 应 急 手 电 筒 充 电 式 强 光 可 变 光 束3507照 沙 灯 1800MA铅 酸 电池 个 52 网 络 数 字 工 程 宝 ipc x数 字 网 络 1 1 莱 视 威海 康沃 仕 达
3 TV信 号 测 试 仪 otdr 数 模 两 用 光 纤 信 号 测 试 仪 1 1 优 利 德福 禄 克得 力4 对 讲 机 GTY-811模 拟 机 含 写 频软 件 模 拟 信 道功 率 : 20W频 率 范 围 : 400-470MHZ电 池 容 量 : 8800毫 安电 压 : 7.8V待 机 时 间 : 48小 时 台 20 摩 托 罗 拉北 峰TCL5 三 用 电 话 网 线钳 适 用 于 8P/6P/4P水 晶 头专 业 级 三 用 网 线 钳 个 1
1 2
6 电 讯 寻 线 仪 抗 干 扰 无 噪 音 , 可 寻 4/8芯 网线耐 压 防 烧 60vPOE带 电 寻 线 , 整 套 个 1 精 明 鼠卡 夫 威 尔惠 利 得7 人 字 梯 1.5M, 加 厚 铝 合 金 材 质 把 18 3M, 加 厚 铝 合 金 材 质 把 19 6M, 加 厚 铝 合 金 材 质 把 110 平 板 手 推 车 6090, 称 重 700斤静 音 , 可 折 叠 辆 1
11 高 压 验 电 器 10KV 件 112 接 地 线 主 线 3.5米 , 分 线 1.1米 10KV 套 1
1 3
13 绝 缘 靴 10KV 双 114 绝 缘 手 套 12KV 双 115 钳 型 电 流 表 交 流 电 流 : 40.00A, 600.0A直 流 电 流 : 40.00A, 600.0A交 流 电 压 : 600V直 流 电 压 : 600V通 断 测 量 : 30 块 1 胜 利 仪 器优 利 德福 禄 克
16 数 字 万 用 表 直 流 毫 伏 : 600.0mV/0.1mV直 流 电 压 : 6.00V/0.001V60.00V/0.01V600.00V/0.1V自 动 伏 特 : 600.00V/0.1V交 流 电 压 : 600.0mV/0.1mV 块 2 德 力 西优 利 德福 禄 克17 兆 欧 表 绝 缘 电 压 :50/100/250/500/1000V绝 缘 电 阻 : 10G电 阻 : 0.01 -20K 块 1 德 力 西伊 莱 科福 禄 克
1 4
18 点 温 计 测 温 范 围 : -30 至 350D:S 8:1发 射 率 : 0.11.0连 续 可 调 把 119 测 电 笔 交 流 电 压 : 121000V/481000V频 率 : 50Hz/60Hz报 警 方 式 : 声 光 报 警手 电 筒 : 白 色 LED 把 420 电 工 工 具 包 15寸牛 津 布 个 221
- 字 螺 丝 刀 3-50mm(0) 把 222 5-100mm(1) 把 223 6-120mm(2) 把 224 8-200mm(3) 把 225 字 螺 丝 刀 3-50mm(0) 把 226 5-100mm(1) 把 227 6-120mm(2) 把 228 8-200mm(3) 把 229 内 六 角 扳 手 折 叠 式 内 六 角 8件 /套 套 230 钢 丝 钳 8吋 把 231 尖 嘴 钳 6吋 把 232 斜 口 钳 6吋 把 2
1 5
33 电 缆 拖 线 盘(220V) 全 长 : 50米接 线 规 格 : 32.5mm2功 率 : 16A 个 4 公 牛德 力 西远 东 电 缆34 套 筒 扳 手 32件 /套 套 135 双 头 梅 花 扳 手 8件 /套优 质 合 金 钢 , 驱 动 结 构 有 效 减削 螺 母 打 滑 套 136 双 头 呆 扳 手 8件 /套 套 1
37 活 络 扳 手 8吋 把 238 12吋 把 239 18吋 把 240 管 子 钳 12吋 把 241 24吋 把 242 48吋 把 243 PPR切 割 刀 最 大 切 割 范 围 : 42mm 把 144 PPR热 熔 器 模 头 尺 寸 : 20/25/32mm 件 1
1 6
45 手 电 钻 最 大 夹 头 直 径 : 13mm空 载 转 速 : 0-3150转 /分 钟额 定 功 率 : 650瓦操 作 方 式 : 手 持 式 把 146 充 电 手 无 绳 钻 电 压 /容 量 : 12伏 /30.安 时空 载 速 率 : 0400转 /分 钟 齿轮 1 01500转 /分 钟 齿轮 2扭 矩 硬 扭 /软 扭 : 30/14牛顿 米最 大 钻 孔 直 径 木 /钢 : 20/10毫 米 把 1
47 电 动 疏 通 机 额 定 转 速 : 400r/pm额 定 功 率 : 1200W额 定 电 压 : 220V 套 1 宇 通 大 力乐 喏阿 斯 卡 利48 撬 杠 321.5米 双 头 根 249 锤 子 4磅 把 2
1 7
50 丈 量 尺 100米 手 提 尺 把 251 卷 尺 15米 盘 552 双 背 双 跨 保 险 带 全 程 : 全 身 式 安 全 带颜 色 : 桔 色拉 力 : 22KN静 荷 载 : 1200KG绳 子 长 度 : 1.8m材 质 : 高 强 涤 纶 合 金 钢 套 2
53 电 工 绝 缘 鞋 绝 缘 6KV 双 254 安 全 绳 直 径 : 14mm长 度 : 100m 捆 2
1 8
55 电 锤 输 入 功 率 : 1100瓦最 大 钻 孔 直 径 : 锤 钻 钻 头 40mm穿 透 钻 头 57mm空 心 钻 头 90mm空 载 速 率 : 170340转 /分 钟锤 击 率 : 15002900次 /分 钟单 次 最 大 锤 击 力 : 8.5焦 耳最 佳 钻 孔 范 围 : 2032mm凿 削 功 能 : 有 把 1 博 世威 客 士德 力 西56 角 向 磨 光 机 输 入 功 率 : 750瓦主 轴 直 径 : M10/M14磨 /切 片 直 径 : 100/125mm空 载 速 率 : 11000转 /分 钟 件 1 牧 田博 世德 伟57 砂 轮 切 割 机 额 定 电 压 : 380V额 定 功 率 : 2.2kW砂 轮 : 400332mm
空 载 转 速 : 2800r/min 件 1 博 世威 克 士欧 莱 德58 氩 弧 焊 机 额 定 电 压 : 220/380双 电 压焊 接 厚 度 : 0.3-10mm延 气 时 间 : 1-15s 件 1 德 力 西东 成安 德 利59 水 平 仪 绿 光 5线 带 三 脚 架 件 1
1 9
60 电 工 胶 布 10米 /卷 卷 5061 工 具 柜 五 金 重 型 双 开 门 工 具 柜 , 柜 体和 门 板 采 用 1.2mm厚 钢 板 , 层板 和 底 部 横 梁 用 1.2mm厚 钢板 , 每 层 承 重 120KG, 不 含 配件 , 规 格 : 18001000600, 配置 : 框 体 3快 层 板 3快 门 挂 板 个 2 中 伟奈 高金 经 金 属62 操 作 台 台 面 : 304不 锈 钢 ,尺 寸 : 1500750800 个 2 隆 达 至 上中 悦 博 华澳 克 庄
63 双 面 升 缩 梯 4米 把 164 双 面 升 缩 梯 6米 把 165 台 虎 钳 8吋 把 1 世 达绿 林史 丹 利
2 0
66 台 钻 钻 孔 直 径 : 316mm立 柱 直 径 : 62mm主 轴 最 大 行 程 : 80mm额 定 电 压 : 220V/380V输 入 功 率 : 750瓦 件 1 博 世欧 莱 德德 力 西67 麻 花 钻 50件 套 装钻 头 尺 寸 : 1.5mm22mm 套 168 拉 马 三 角 拉 马 12寸 件 1
69 电 工 液 压 压 线 钳 应 用 范 围 : 10240mm2 铝 端 子 163000mm2 铜 端 子 出 力 : 13T行 程 : 20mm模 具 配 型 :16/25/35/50/70/95/120/150/185/240/300mm2 把 170 泥 瓦 木 工 工 具套 装 包 含 : 瓦 刀 铲 子 白 线 墨线 水 泥 桶 港 尺 双 飞 粉 气 钉 电 锯 电 刨 手 钻 套 2
2 1
71 毒 站 材 质 : 陶 瓷规 格 : 250 110 110mm重 量 : 1.3公 斤 /个洞 口 尺 寸 : 60 60mm 个 10072 电 烙 铁 50W/220V 把 173 150W/220V 把 174 黄 油 枪 400cc 把 275 机 油 壶 枪 500ml 把 2 高 轻 度 壶 盖 , 全金 属 打 造 , 金 属按 压 手 柄 , 塑 料
软 管 出 油 管 , 密封 性 好 , 表 面 喷塑 防 锈76 省 力 型 双 把 拉 铆枪 11 把 277 弯 头 撬 棍 长 度 1m 把 278 合 金 扁 凿 长 度 30cm 把 2
2 2
79 大 力 钳 7 把 280 鱼 嘴 钳 6 把 281 内 卡 簧 钳 7 把 282 内 卡 簧 钳 9 把 2
83 外 卡 簧 钳 5 把 284 外 卡 簧 钳 7 把 2
2 3
85 外 卡 簧 钳 9 把 286 外 卡 簧 钳 13 把 287 硅 胶 枪 9 把 2
88 推 车 大 ) 两 轮 翻 斗 车 辆 189 推 车 小 两 轮 手 推 货 运 推 车 辆 190 细 牙 断 丝 取 出 器 5件 套 M3,M6,M8,M11,M14 套 1
2 4
91 切 管 器 切 割 范 围 : 6-64mm使 用 材 质 : 铜 管 铝 管 薄 壁导 管 件 1 世 达得 力艾 威 博 尔4 保 洁 物 资1 多 功 能 玻 璃 擦 高 空 双 面 全 自 动 个 2
2 玻 璃 刮 套 件 不 锈 钢 加 厚 , 伸 缩 可 达 2.8米 套 6
2 5
3 尘 推 杆 套 件 不 锈 钢 加 厚 , 配 推 尘 架 推 尘 罩 90 套 64 推 水 器 铝 合 金 加 厚 , 伸 缩 可 达 1.8米 个 65
双 桶 榨 水 车 塑 料 , 手 推 式 46L 辆 36 垃 圾 框 室 内 12L 不 锈 钢 个 307 垃 圾 筒 室 外 可 推 拉 式 带 滚 轮 加 盖 加 厚 120L 绿 皮 设 计 logo 个 15
2 6
8 软 水 管 (100 米 ) 套 29 胶 鞋 PVC高 帮 防 滑 防 水 双 1010 垃 圾 袋 140120 户 外 加 厚 大 50 只 /包 个 2011 垃 圾 袋 5060cm 小 卷 10012 雨 伞 架 收 纳 10 把 个 213 高 压 水 枪 220V, 配 有 进 水 管 套 装 不 锈 钢 喷 枪 杆 个 1
14 马 桶 刷 不 锈 钢 长 柄 , 不 伤 釉 面 个 1015 胶 片 手 套 加 厚 付 100
2 7
16 纱 手 套 500g 棉 线 对 10017 抹 布 3070 块 10018 加 长 款 毛 掸 可 伸 缩 至 2.8m 把 1019 玻 璃 清 洁 液 500g/瓶 瓶 50
20 簸 箕 扫 把 套 装 加 厚 塑 料 套 2021 洗 衣 粉 50斤 /袋 袋 3022 平 拖 大 90CM拖 过 道 把 10
2 8
23 平 拖 小 60CM 拖 室 内 把 1024 活 性 炭 7kg/箱 箱 1025 塑 料 桶 小 可 提 式 加 厚 14L 个 5026 塑 料 桶 大 带 盖 , 加 厚 100L 个 1027
大 竹 扫 帚 大 竹 扫 帚 把 328 垃 圾 筒 可 推 拉 式 带 滚 轮 加 盖 加 厚 240L 绿 皮 个 2029 不 锈 钢 簸 箕 宽 25-30cm, 高 70-80m 把 20
2 9
30 棉 拖 把 圆 头 个 2031 地 面 吹 干 机 电 源 : 220V/50HZ 功 率 : 0.75hp重 量 : 13KG:尺 寸 : 470430484mm转 速 : 1150rpm气 流 量 : 1200cfm出 风 角 度 : 0/45/90 度 台 2 跃 励 工 品欧 智 帝馨 友 佳32 吸 尘 器 环 保 吸 尘 器76升 , 干 /湿 2000W 台 1 牧 田卡 赫杰 诺
33 洗 地 机 GT55 B50/BT50 台 1 嘉 德 力荣 事 达博 赫 尔34 清 洁 球 6只 装 钢 丝 球 袋 40
3 0
35 洁 厕 灵 500G 瓶 3036 清 洁 液 松 香 水 500ml 瓶 3037 手 提 喷 壶 500ml带 刻 度 标 线 个 5
38 恒 顺 白 醋 500ml 瓶 5039 84消 毒 液 600ml 瓶 50
3 1
40 铲 刀 3寸 个 1041 洗 衣 粉 1.36kg 袋 642 医 用 乳 胶 手 套 中 码 8-9cm 袋 5
43 卫 生 间 垃 圾 桶 10L 个 10044 小 刷 子 可 刷 地 或 锅 个 5
3 2
45 地 刷 刷 毛 203cm 个 246 小 扫 帚 天 然 材 质 个 1047 医 用 乳 胶 手 套 50副 /盒 盒 5
48 擦 手 纸 宾 馆 厕 所 使用 2/200抽 230230mm 箱 149 空 气 清 新 剂 480ml 瓶 50
3 3
50 固 体 清 香 剂 70g 盒 4051 洗 手 液 500g 瓶 2052 雨 伞 遮 雨 , 遮 阳 , 两 用 把 20
53 雨 衣 一 次 性 件 30054 卷 纸 4层 150g 筒 20
3 4
55 钥 匙 柜 460101602mm 个 256 一 次 性 医 用 口 罩 独 立 包 装 100只 盒 55 营 房 物 资序 号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参 考 样 式 材 质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宿 舍 床 上 用 品 三 件 套 床 单 120200mm被 套 150200mm枕 套 6090mm 1个 纯 棉 套 900 南 极 人 富安 娜 水 星家 纺 南 极人 富 安 娜 水 星 家 纺 多 喜 爱 博洋2 宿 舍 0.9m被 子 夏 款 冬 款 被 芯 150200mm 大 豆 纤 维填 充 套 900 南 极 人 富安 娜 水 星家 纺 多 喜爱 博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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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 单 间 1.8m床 四 件 套 床 单 260280mm被 套 240240mm枕 套 6090mm 1对 保 护 垫 180200mm 纯 棉 套 216 南 极 人 富安 娜 水 星家 纺 多 喜爱 博 洋4 标 单 间 1.8m被 子 (夏 款 冬 款 ) 被 芯 220220mm 大 豆 纤 维填 充 套 216 南 极 人 富安 娜 水 星家 纺 多 喜爱 博 洋5 浴 巾 定 制 LOGO) 16s漂 白 精 梳 棉18080750克 块 4506 脸 巾 定 制 LOGO) 16s漂 白 精 梳 棉14070500克 块 4507 垫 巾 定 制 LOGO) 32s漂 白 精 梳 棉
8050400克 块 2168 易 耗 品 拖 鞋 牙 膏 牙 刷 护 理包 等 套 10009 酒 店 玻 璃 杯 6185mm, 150ml 玻 璃 个 8810 枕 芯 6090mm 大 豆 纤 维填 充 个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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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晾 衣 架 原 木 色4522.5cm 个 80012 洗 护 用 品 套 装 沐 浴 露 洗 发 露 护 发 素 润 肤 露 30ml瓶 装 套 10013 面 盆 2种 颜 色 个 400 两 种 颜 色 各200个14 洗 手 液 5L/桶 瓶 4015 快 消 品 盒 套 22 装 卫 浴 消 耗品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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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家 具序号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参 考 样 式 材 质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落 地 衣 帽 架 实 木 -榉 木 个 7 稳 纳 木 马 人 越茂2 棕 垫 190cm90cm8cm 3E棕 , 抗 菌 天 丝 面料 , 高 密 度 海 绵 3公分 , 防 磨 麻 布 边 张 320 南 极 人 富 安 娜 恒 源 祥 梦 麦 斯 中 伟
3 席 梦 思 200cm120cm22cm 独 立 大 腰 弹 簧 , 钢 线2.3, 热 熔 毛 毯 4层 ,高 密 度 棉 3公 分 , 乳胶 , 舒 适 层 绵 2公 分 ,抗 菌 天 丝 面 料 张 72 全 友 慕 胜 林 氏家 居 南 极 人 富安 娜4 窗 帘 含 制 作安 装 窗 帘 布 料 韩 折 对 开 丝 绒 棉 加 厚 遮 光 米 1000 窗 帘 长 度 按 1:1.8褶 皱 比 例 暂 估 , 高度 暂 按 2.8米 , 具体 尺 寸 已 实 际 测 量为 准
3 8
5 窗 纱 韩 折 对 开 棉 麻 混 纺 米 1000注 :1 本 项 目 为 交 钥 匙 工 程 报 价 应 含 产 品 费 用 安 装 调 试 费 测 试 验 收 费 培 训 费 卸 货 费 分 发 费 用 运 行 维 护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有 关 的为 完 成 本 项 目 发 生 的 所 有 费 用 2 产 品 质 量 : 中 标 方 保 证 向 需 方 提 供 的 设 备 是 全 新 未 使 用 过 的 全 套 齐 全 无 损 并 符 合 技 术 规 格 和 质 量 要 求 的 原 装 产 品 。3 供 货 时 间 和 付 款 方 式3.1 供 货 及 安 装 时 间 : 合 同 签 订 40 日 内 完 成 供 货 及 安 装 。3.2 付 款 方 式 : 项 目 供 货 结 束 且 验 收 合 格 后 , 乙 方 将 发 票 原 件 装 箱 单 内 附 出 厂 合 格 证 明 验 收 合 格 证 书 提 交 给 甲 方 , 甲 方 在 30日 内 支 付 合同 价 的 95%, 余 款 待 质 保 期 满 无 质 量 问 题 30日 内 一 次 性 付 清 , 不 计 利 息 。
3.3 质 量 及 检 查 : 由 采 购 人 对 照 采 购 参 数 进 行 检 查 。质 保 期 : 一 年 , 自 全 部 货 物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 算 。免 费 保 修 期 : 二 年 。4 备 注 中 品 牌 仅 供 参 考 , 符 合 参 数 要 求 即 可 。
3 9
四 合 同 格 式 文 本 以 下 为 中 标 后 签 定 本 项 目 合 同 的 通 用 条 款 , 中 标 供 应 商 不 得 提 出 实 质 性 的 修改 。 关 于 合 同 通 用 条 款 中 未 尽 事 宜 及 专 用 条 款 将 由 采 购 人 与 中 标 供 应 商 结 合 本 项目 具 体 情 况 协 商 后 补 充 , 但 补 充 内 容 对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通 用 条 款 , 不 得作 实 质 性 修 改 。 采 购 合 同 货 物 项 目 名 称 :
编 号 :甲 方 采 购 人 /甲 方 :乙 方 供 应 商 /卖 方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本 项 目 招 标 结 果 签 订 本 合 同 。1 合 同 标 的乙 方 根 据 甲 方 需 求 , 提 供 下 列 货 物 : 。货 物 名 称 规 格 及 数 量 等 要 求 详 见 招 投 标 文 件 。
2 合 同 总 金 额2.1 本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大 写 : 人 民 币 小 写 : 元 增值 税 专 票 税 率 %, 不 含 税 元 , 税 金 元 。2.2 本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固 定 总 价 , 包 括 乙 方 提 供 货 物 的 产 品 费 用 安 装 调 试 费 测 试 验 收费 培 训 费 卸 货 费 分 发 费 用 运 行 维 护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有 关 的 为 完 成 本 项 目 发 生 的 所有 费 用 , 招 标 文 件 中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2.3 在 招 标 文 件 未 列 明 , 而 乙 方 认 为 履 行 本 合 同 必 需 的 费 用 也 包 含 在 合 同 总 金 额 中 。
2.4 本 合 同 总 金 额 还 包 含 乙 方 提 供 的 伴 随 服 务 /售 后 服 务 费 用 。2.5 本 合 同 签 订 后 : 甲 方 需 追 加 与 合 同 标 的 相 同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 在 不 改 变 合 同 其 他 条款 的 前 提 下 , 可 以 与 乙 方 协 商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 但 所 有 补 充 合 同 的 增 加 的 金 额 不 超 过 原 合 同 金
4 0
额 的 10% 甲 方 若 由 于 各 种 客 观 原 因 , 必 须 对 采 购 项 目 所 牵 涉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进 行 适 当 的 减 少时 , 在 与 乙 方 协 商 一 致 后 , 可 以 按 照 招 标 采 购 时 的 价 格 水 平 做 相 应 的 调 减 , 并 据 此 签 订 补 充合 同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 本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合 同 总 金 额 不 变 。3 组 成 本 合 同 的 有 关 文 件3.1乙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间 向 甲 方 提 供 使 用 货 物 的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3.2 没 有 甲 方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 乙 方 不 得 将 由 甲 方 提 供 的 有 关 合 同 或 任 何 合 同 条 文 规 格 计 划 图 纸 样 品 或 资 料 提 供 给 任 何 其 他 人 。 即 使 向 履 行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人 员 提 供 , 也 应 注 意保 密 并 限 于 履 行 合 同 的 必 需 范 围 。
3.3 关 于 本 项 目 采 购 的 招 投 标 文 件 或 与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方 式 相 适 应 的 文 件 及 有 关 附 件 是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 组 成 部 分 , 这 些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1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2 投 标 产 品 配 置 与 报 价 文 件 3 供 货 一 览 表 4 技 术 参 数 响 应 表 5 服 务 承 诺 6 中 标 通 知 书 7 甲 乙 双 方 补 充 协 议 8 乙 方 投 标 时 提 供 的 响 应 文 件 。4 履 约 保 证 金
4.1 乙 方 交 纳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时 自 动 转 为 本 合 同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4.2 履 约 保 证 金 用 以 约 束 乙 方 在 合 同 履 行 中 的 行 为 , 以 及 弥 补 合 同 履 行 中 由 于 乙 方 自 身行 为 可 能 给 甲 方 带 来 的 各 种 损 失 若 保 证 金 额 不 足 以 弥 补 乙 方 违 约 造 成 甲 方 损 失 的 , 甲 方 可继 续 向 乙 方 主 张 索 赔 。4.3 履 约 保 证 金 扣 除 甲 方 应 得 的 补 偿 后 的 余 额 , 在 本 合 同 履 行 结 束 后 7 个 工 作 日 由 乙 方向 甲 方 申 请 退 还 , 甲 方 退 还 。5 转 包 或 分 包
5 .1 本 合 同 禁 止 转 包 , 本 合 同 范 围 的 货 物 , 应 由 乙 方 直 接 供 应 的 , 不 得 转 让 他 人 供 应 。5.2 经 甲 方 同 意 , 乙 方 可 以 依 法 采 取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合 同 , 但 是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的 , 乙 方 应就 采 购 项 目 向 甲 方 负 全 责 。
4 1
6 质 保 期6.1 质 保 期 1 年 。 自 全 部 货 物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 7 交 货 期 交 货 方 式 及 交 货 地 点7.1 交 货 期 : 7.2 交 货 方 式 : 7.3 交 货 地 点 : 8 货 款 支 付
8.1 本 合 同 项 下 所 有 款 项 均 以 人 民 币 支 付 。8.2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采 购 资 金 由 甲 方 支 付 , 付 款 前 乙 方 向 甲 方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8.3 甲 方 付 款 方 式 : 项 目 供 货 结 束 且 验 收 合 格 后 , 乙 方 将 发 票 原 件 装 箱 单 内 附 出厂 合 格 证 明 验 收 合 格 证 书 提 交 给 甲 方 , 甲 方 在 30 日 内 支 付 合 同 价 的 95%, 余 款 待 质 保期 满 无 质 量 问 题 30日 内 一 次 性 付 清 , 不 计 利 息 。9 税 费本 合 同 执 行 中 相 关 的 一 切 税 费 均 由 乙 方 负 担 。
10 质 量 保 证 及 售 后 服 务10.1 乙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及 响 应 文 件 承 诺 的 货 物 性 能 技 术 要 求 质 量 标 准 提 供 样品 供 甲 方 选 择 , 经 甲 方 确 认 后 提 供 未 经 使 用 的 全 新 产 品 若 技 术 性 能 无 特 殊 说 明 , 则 按 国 家有 关 部 门 最 新 颁 布 的 标 准 及 规 范 为 准 。10.2 乙 方 应 保 证 其 提 供 的 货 物 在 正 确 安 装 正 常 使 用 和 保 养 条 件 下 , 在 其 使 用 寿 命 内具 有 良 好 的 性 能 。 货 物 验 收 后 ,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 乙 方 应 对 由 于 设 计 工 艺 或 材 料 的 缺 陷 所发 生 的 任 何 不 足 或 故 障 负 责 , 所 需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
10.3 乙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在 质 保 期 内 因 货 物 本 身 的 质 量 问 题 发 生 故 障 , 乙 方 应 负 责 免 费 更换 。 对 达 不 到 技 术 要 求 者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经 双 方 协 商 , 可 按 以 下 办 法 处 理 : 更 换 : 由 乙 方 承 担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 贬 值 处 理 : 由 甲 乙 双 方 合 议 定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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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货 处 理 : 乙 方 应 退 还 甲 方 支 付 的 合 同 款 , 同 时 应 承 担 该 货 物 的 直 接 费 用 运 输 保险 检 验 货 款 利 息 及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10.4 如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发 生 质 量 问 题 , 乙 方 在 接 到 甲 方 通 知 后 在 小 时 内 到 达 甲方 现 场 。10.5 在 质 保 期 内 , 乙 方 应 对 货 物 出 现 的 质 量 及 安 全 问 题 负 责 处 理 解 决 并 承 担 一 切 费 用 。10.6免 费 保 修 期 为 2 年 , 因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的 故 障 不 在 免 费 保 修 范 围 内 。 超 过 保 修 期终 生 维 修 , 维 修 时 只 收 部 件 成 本 费 。
11 交 货 调 试 和 验 收11.1乙 方 应 当 在 合 同 生 效 后 天 内 将 货 物 交 付 甲 方 , 地 点 由 甲 方 指 定 , 招 标 文 件 有约 定 的 , 从 其 约 定 。 在 发 货 前 , 乙 方 应 对 产 品 作 出 全 面 检 查 和 对 验 收 文 件 进 行 整 理 , 并 列 出清 单 , 作 为 甲 方 收 货 初 验 收 和 使 用 的 技 术 条 件 依 据 , 检 验 的 结 果 应 随 货 物 交 甲 方 。11.2 货 到 甲 方 后 , 甲 乙 双 方 须 在 工 作 日 内 初 验 收 , 甲 方 对 乙 方 提 交 的 货 物 依 据 招标 文 件 上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国 家 有 关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现 场 初 步 验 收 , 外 观 说 明 书 包 装 符 合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的 , 给 予 签 收 , 初 步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不 予 签 收 。11.3 乙 方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负 责 产 品 安 装 并 培 训 甲 方 的 使 用 操 作 人 员 , 乙 方 在 甲 方 使
用 前 进 行 调 试 , 调 试 直 到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的 甲 方 才 做 最 终 验 收 。11.4 对 技 术 复 杂 的 货 物 , 甲 方 可 请 国 家 认 可 的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参 与 初 步 验 收 及 最 终 验 收 ,并 由 其 出 具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 抽 样 时 电 话 通 知 乙 方 参 加 并 签 字 确 认 , 如 因 乙 方 原 因 未 参 加 抽 样视 同 认 可 抽 样 结 果 。 验 收 完 毕 后 作 出 验 收 结 果 报 告 若 聘 请 第 三 方 中 立 机 构 验 收 , 验 收 费 用由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11.5 甲 乙 双 方 关 于 调 试 和 验 收 的 其 他 约 定 : 。12 货 物 包 装 发 运 及 运 输12.1 乙 方 应 在 货 物 发 运 前 对 其 进 行 满 足 运 输 距 离 防 潮 防 震 防 锈 和 防 破 损 装 卸 等
要 求 包 装 , 以 保 证 货 物 安 全 运 达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12.2 乙 方 发 货 时 ,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检 验 证 明 书 随 配 附 件 和 工 具 以 及 清 单 一 并 附 于货 物 内 。12.3 乙 方 在 货 物 发 运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后 24 小 时 内 或 货 到 甲 方 48 小 时 前 通 知 甲 方 , 以 准备 甲 方 接 货 。 根 据 甲 方 通 知 的 时 间 和 指 定 的 地 点 , 乙 方 负 责 安 排 送 货 装 卸 清 点 堆 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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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初 验 收 合 格 前 的 保 管 工 作 由 乙 方 负 责 , 费 用 乙 方 承 担 。12.4 货 物 在 交 付 甲 方 前 发 生 的 风 险 均 由 乙 方 负 责 。12.5 货 物 在 规 定 的 交 付 期 限 内 由 乙 方 送 达 甲 方 指 定 的 地 点 , 经 初 步 验 收 即 视 为 货 物 交付 。13 违 约 责 任13.1 甲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初 验 收 和 终 验 收 货 物 的 , 甲 方 应 按 未 付 货 款 金 额 每 日 万 分 之五 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13.2 甲 方 无 故 逾 期 验 收 和 无 故 逾 期 办 理 货 款 支 付 手 续 的 ,甲 方 应 按 逾 期 付 款 金 额 每 日
万 分 之 五 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13.3 乙 方 违 约 , 在 消 除 违 约 情 形 前 , 应 按 货 款 总 额 每 日 万 分 之 五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甲 方 可 以 从 待 付 货 款 中 扣 除 。13.4 乙 方 因 逾 期 交 货 或 因 其 他 违 约 行 为 , 导 致 甲 方 解 除 合 同 的 , 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合同 总 值 5%的 违 约 金 , 如 造 成 甲 方 损 失 超 过 违 约 金 的 , 超 出 部 分 由 乙 方 继 续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13.5 乙 方 所 交 的 货 物 全 部 或 部 分 品 种 型 号 规 格 技 术 参 数 质 量 不 符 合 合 同 规 定及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标 准 的 , 乙 方 负 责 更 换 , 一 切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 如 货 物 已 使 用 造 成 无 法 更 换的 , 作 贬 值 处 理 , 由 甲 乙 双 方 合 议 定 价 , 乙 方 更 换 货 物 但 逾 期 交 货 的 甲 方 拒 绝 接 受 的 除 外 ,按 乙 方 逾 期 交 货 处 理 乙 方 拒 绝 更 换 货 物 的 , 甲 方 可 选 择 解 除 本 合 同 或 本 合 同 的 一 部 分 , 并
可 追 究 乙 方 的 其 他 违 约 责 任 。13.6 合 同 生 效 后 , 发 现 乙 方 投 标 属 虚 假 承 诺 , 或 经 权 威 部 门 监 测 提 供 的 货 物 不 能 满 足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造 成 合 同 无 法 继 续 履 行 的 , 乙 方 履 约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外 , 还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不少 于 合 同 总 价 5 %赔 偿 金 。14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处 理14.1 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 甲 乙 双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导 致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 则 合 同 履 行 期 可延 长 , 其 延 长 期 与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期 相 同 。 不 可 抗 力 , 是 指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且 不 能 克 服 的客 观 情 况 , 例 如 战 争 严 重 的 地 震 洪 水 等 , 但 一 方 违 约 或 疏 忽 导 致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的 不 属 于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1 4 .2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 应 立 即 通 知 对 方 , 并 寄 送 有 关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 除 甲 方书 面 另 行 要 求 外 , 乙 方 应 尽 实 际 可 能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 以 及 寻 求 采 取 合 理 的 方 案 履 行 不 受不 可 抗 力 影 响 的 其 他 事 项 。 若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延 续 1 2 0 天 以 上 ,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 确 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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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15 争 议 解 决1 5.1 因 货 物 的 质 量 问 题 发 生 争 议 的 , 可 在 国 家 认 可 的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对 货 物 质 量 进 行 鉴定 。 货 物 符 合 标 准 的 , 鉴 定 费 由 甲 方 承 担 货 物 不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的 , 鉴 定 费 由 乙 方 承 担 。15.2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引 起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争 议 , 甲 乙 双 方 应 首 先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决 如 果 协 商 不 能 解 决 争 议 , 甲 乙 双 方 同 意 采 取 下 列 两 种 方 式 的 第 种 方 式 解 决 争 议 : 1 向 甲 方 所 在 地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2 向 仪 征 仲 裁 委 员 会 按 其 仲 裁 规 则 申 请 仲 裁 。
15.3 若 甲 乙 双 方 任 何 一 方 都 没 有 选 择 解 除 合 同 的 , 为 避 免 扩 大 损 失 , 在 诉 讼 或 仲 裁 期间 , 双 方 应 继 续 履 行 。16 合 同 其 它16.1 乙 方 应 诚 实 信 用 , 严 格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和 投 标 承 诺 履 行 合 同 , 不 向 甲 方 进 行 商业 贿 赂 或 者 提 供 不 正 当 利 益 。16.2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遵 照 民 法 典 有 关 条 文 执 行 。16.3 本 合 同 正 本 一 式 四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甲 方 乙 方 各 执 二 份 。
甲 方 : 乙 方 :地 址 :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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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附 件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响应文件
采 购 编 号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供 应 商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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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响 应 函 格 式 : 响 应 函致 :我 方 收 到 贵 方 编 号 采 购 文 件 , 经 仔 细 阅 读 和 研 究 , 我 方决 定 参 加 此 次 项 目 的 报 价 。一 我 方 愿 意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的 一 切 要 求 , 提 供 本 项 目 的 报 价 , 总 报 价 见 报价 一 览 表 。二 我 方 愿 意 提 供 采 购 文 件 中 要 求 的 文 件 资 料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1. 关 于 资 格 的 声 明 函2. 证 明 文 件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1 供 应 商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或 法 人 登 记 证 书 复 印 件2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自 参 与 报 价 的 除 外 3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4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自 参 与 报 价 的除 外 5 声 明6 承 诺 书7 供 应 商 信 用 承 诺 函 如 有 补 充 性 文 件 请 如 上 列 明 内 容
3.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款 凭 证4. 报 价 一 览 表5. 报 价 明 细 表三 我 方 同 意 按 采 购 文 件 中 的 规 定 , 本 响 应 文 件 报 价 的 有 效 期 限 为 报 价 截止 之 日 起 90天 。四 如 果 我 方 的 响 应 文 件 被 接 受 , 我 方 将 履 行 采 购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每 一 项 要求 , 按 期 按 质 按 量 , 完 成 交 货 任 务 。五 我 方 认 为 采 购 人 有 权 决 定 成 交 者 。六 我 方 愿 意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并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民 法 典 和 合 同 条 款 履 行 自 己 的 全 部 责 任 。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双 方 如 有 争 议 ,
同 意 协 调 解 决 , 并 按 相 关 法 规 和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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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我 方 认 可 并 保 证 遵 守 采 购 文 件 的 所 有 规 定 , 放 弃 对 采 购 文 件 提 出 质 疑的 权 利 。八 如 果 我 方 被 确 定 为 成 交 供 应 商 后 拒 绝 签 订 合 同 , 我 方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可不 予 退 还 。九 合 同 签 订 后 , 我 方 如 无 不 可 抗 力 , 又 未 履 行 采 购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和 合同 条 款 的 , 一 经 查 实 , 我 方 愿 意 赔 偿 由 此 而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 , 并 同 意 接 受 按 采 购文 件 的 相 关 要 求 对 我 方 进 行 的 处 理 。十 我 方 决 不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谋 取 成 交 决 不 采 取 不 正 当 手 段 诋 毁 排 挤 其他 供 应 商 决 不 与 采 购 人 其 它 供 应 商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恶 意 串 通 决 不 向 采 购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和 评 委 进 行 商 业 贿 赂 决 不 在 采 购 过 程 中 与 采 购 人 进
行 协 商 谈 判 决 不 拒 绝 有 关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或 提 供 虚 假 情 况 , 如 有 违 反 , 无 条 件 接受 贵 方 及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的 处 罚 。供 应 商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电 话 : 传 真 :通 讯 地 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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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 格 声 明 格 式 : 资 格 声 明项 目 编 号 :日 期 :扬 州 铜 山 体 育 小 镇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我 公 司 单 位 参 加 本 次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我 公 司 单 位 愿 针 对 本 次 项 目
进 行 报 价 , 响 应 文 件 中 所 有 关 于 报 价 资 格 的 文 件 证 明 陈 述 均 是 真 实 的 准 确的 。 如 有 虚 假 , 自 愿 丧 失 中 标 资 格 , 三 年 内 不 参 与 贵 司 采 购 活 动 。供 应 商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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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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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格 式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 (供 应 商 名 称 ) (法 定代 表 人 姓 名 职 务 )授 权 (被 授 权 人 的 姓 名 职 务 )为 我 方 参 加号 项 目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全 权 处 理 一 切 与 该 项 目 有 关 的 事 务 。本 授 权 书 于 年 月 日 签 字 或 盖 章 生 效 , 特 此 声 明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职 务 :单 位 名 称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职 务 :单 位 名 称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公 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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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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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自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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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声 明我 公 司 郑 重 声 明 :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 我 公 司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者 执 照 较 大 数 额 罚款 等 行 政 处 罚 。 供 应 商 名 称 公 章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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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承 诺 书 承 诺 书 供 应 商 名 称 在 此 承 诺 :本 公 司 单 位 对 本 项 目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均 为 原 厂 全 新合 格 品 。 如 所 供 之 货 物 不 符 合 前 述 承 诺 , 本 公 司 单 位 将 承 担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供 应 商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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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供 应 商 信 用 承 诺 函 供 应 商 信 用 承 诺 函承 诺 主 体 名 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维 护 公 平 竞 争 规 范 有 序 的 市 场 秩 序 , 营 造 诚 实 守 信 的 信 用 环 境 , 共 同 推 进 社 会 信 用体 系 建 设 完 善 , 树 立 企 业 诚 信 守 法 形 象 , 本 企 业 对 项 目 采 购 活 动郑 重 承 诺 如 下 :一 对 采 购 活 动 中 提 交 的 所 有 资 料 的 合 法 性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有 效 性 负 责
二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开 展 采 购 活 动 , 全 面 履 行 应 尽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全 面做 到 履 约 守 信 , 具 备 本 次 投 标 规 定 的 条 件 三 严 格 依 法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主 动 接 受 行 业 监 管 , 自 愿 接 受 依 法 开 展 的 日 常 检 查 违 法 失 信 经 营 后 将 自 愿 接 受 约 束 和 惩 戒 , 并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四 自 觉 接 受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行 业 组 织 社 会 公 众 新 闻 舆 论 的 监 督 五 自 觉 做 到 自 我 约 束 自 我 管 理 , 不 制 假 售 假 商 标 侵 权 虚 假 宣 传 违 约 毁 约 恶意 逃 债 偷 税 漏 税 垄 断 和 不 正 当 竞 争 , 维 护 经 营 者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六 提 出 采 购 质 疑 和 投 诉 坚 持 依 法 依 规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在 全 国 范 围 12 个 月 内 没 有 三次 以 上 查 无 实 据 的 采 购 投 诉 七 严 格 遵 守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相 关 规 定 , 向 社 会 公 示 信 用 信 息
八 在 信 用 中 国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网 站 中 无 违 法 违 规 较 重 或 严 重 失 信 记 录 九 如 违 反 承 诺 , 自 愿 接 受 管 理 部 门 依 法 给 予 的 行 政 处 罚 , 同 意 将 违 反 承 诺 的 行 为 作 为不 良 记 录 记 入 信 用 档 案 , 依 法 依 规 进 行 信 息 公 示 , 并 承 担 所 产 生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和 经 济 损 失 。十 本 承 诺 书 自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 注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主 体 名 称 发 生 变 更 的 应 当 重 新 做 出 承 诺 。 承 诺 单 位 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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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款 凭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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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 价 一 览 表 格 式 : 报 价 一 览 表供 应 商 名 称 盖 章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总 报 价大 写 :
小 写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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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 价 明 细 表 格 式 : 报 价 明 细 表供 应 商 名 称 盖 章 序 号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品 牌 或 产 地 单 价 合 价 备 注123
456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以 上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技 术 参 数 等 要 求 以 招 标 文 件 为 准 ,以 上 报 价 栏 目 请 填 写 齐全 , 报 价 中 包 含 运 输 保 管 安 装 税 收 服 务 等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所 有 费 用 ,
除 此 之 外 , 不 再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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