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CCG-ZW-2023-15
1.3采购人: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7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委托代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服务,详见《采购需求书》。
1.8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1)包括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广州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矿泉别墅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荔水湾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宏伟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的会计利润、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特殊事项调整、资产损失等申报事项确认及特别纳税调整项目的审核。
(2)包括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逐一核实。
(3)包括根据会计信息,代填申报表。在采购人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协助采购人完成税务报盘资料准备。
2.2项目工期:服务期为按采购需求,采购人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协助采购人完成税务报盘资料准备,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2.3地点:服务地点位于广州 。
2.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4)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同类项目的经验(同类项目经验是指承接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业绩经验,且项目金额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业绩经验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封面、合同双方主要信息页、合同主要服务条款页、合同项目金额页、双方负责人签订合同落款和日期页。)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7)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此项目)。
(8)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响应函》)。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7)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8)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报名响应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报名响应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从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0日(北京时间)。
4.2报名响应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格式详见采购邀请书附件):
(1)报名响应函,请按本章附件格式正确填写信息。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的提供)。
(4)现场领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5)成功办理报名响应登记的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接受快递方式)。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ygcg.gzggzy.cn)。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均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如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6.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异议函须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八款异议条款中第8.1点的相关填写要求进行书面表达,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财务部,电话:(02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职能部门,电话:(020) ********。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 编:******
联系人:金小姐
电 话:(020)********
电子邮箱:swzccaiwubu@163.com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 5月 6日
标签: 纳税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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