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厂房招标公告
联合厂房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JN150248-04SG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黑墨营厂区产品研发中心及南维柯车桥车间环保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备案号:********00253)。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197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车桥分公司联合厂房
2、工程地点:江宁区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钢结构
6、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车桥分公司联合厂房的土建、水电安装、钢结构、通风、消防
10、工程规模:钢结构跨度:36 m;总重量:3000 t;网架工程边长:192 m;空调制冷量:0 冷吨;建筑面积:31558.18 m2;建筑物层数:3 层;建筑物跨度:36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900万元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且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不小于36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单跨跨度,单跨跨度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信用库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8月0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900万元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且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不小于25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单跨跨度,单跨跨度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信用库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与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 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5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3、开标时,投标单位所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5年3月-2015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6、凡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9月9日17时45分到 2015年9月16日17时45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黑墨营100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5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张平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波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bo@jocite.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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