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第六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搭建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第六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搭建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商务〔2019〕81号)及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2023年外出参展项目工作(第六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昆明展区搭建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商务局2023年外出参展项目—第六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昆明展区搭建工作。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401,会议服务。
四、预算资金
******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元整)
五、购买内容
昆明市商务局组团参加第六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昆明展区的设计搭建服务工作。
(一)针对本项目出具完善可行的搭建设计方案,如期完成搭建、展期内展区供电、基本维护管理、撤展等工作;
(二)搭建设计方案需切合昆明特色,充分融入昆明元素,亮点突出,合理实用;
(三)选用安全优质的特装材料进行搭建;
(四)安全合理、及时高效处理展台搭建到撤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工作。
六、承接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事宜完全结束止。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昆财非税〔2022〕46号)等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要求自行组织采购。
九、目标要求
按照《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通知等要求,按时完成昆明市商务局参加第六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五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所需的,展位设计搭建、展期内展区供电、基本维护管理、撤展等服务工作。
十、公示时限
2023年5月6日-5月10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601室,电话:0871—********,电子邮箱:*********@qq.com
十二、评审事宜
(一)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最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服务机构。
(二)评分从业绩、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公司相关荣誉、项目管理、报价等方面作出评审。
十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3年5月6日-5月10日。
(二)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5.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6.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三)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
(四)材料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五)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昆明市商务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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