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2015年检修设备招标公告
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2015年检修设备招标公告
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2015年检修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2015年检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2015年检修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BZCLL1510(2) 三、谈判内容: 本次谈判共设两包,投标人所投标内容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1.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3.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近3年内的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和运营业绩; 7、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其所拟提供产品的正常运行能力; 8、生产厂家或授权书代理商; 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证书; 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提供)或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以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黑白复印件两份,其中一份用于检察院查询) 7、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344号鑫田写字楼7层A718室 3.谈判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500元整,第二包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9:00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344号鑫田写字楼7层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区西南供热气站 联系人:贾春平 联系电话:139*****04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北大街182号柳溪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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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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