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之“我爱珠海文明有约”系列活动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3年珠海市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之“我爱珠海文明有约”系列活动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珠海市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之“我爱珠海 文明有约”系列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要求,以“我爱珠海 文明有约”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列活动,包括市民公约实践活动、传统节日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主题活动等,引导市民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培养文明意识和道德习惯。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规受到行业惩戒;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从业资质证明、以往项目案例材料、拟投入团队成员基本情况等);3.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3年5月1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722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
六、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协调科
地 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722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3年5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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