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豪方大厦招标公告
景豪方大厦招标公告
景豪方大厦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一、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就景豪方大厦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拟在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资质、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公司可参加投标。
二、招标人: 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景豪方大厦
四、招标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大马站46-70号
五、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景豪方大厦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大马站46-70号。总用地面积为211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7644.5平方米。物业功能为商住楼。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0657.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9198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3052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约为1428.7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2703.7平方米,地上汽车库约为37.6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及避难层建筑面积约为374.30平方米,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约为106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约为86.60平方米。规模为地上25层(部分6、11层),地下5层。车库数量为48个。
六、管理期限: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招标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 9 月 14日10:00时整截止(北京时间)。
八、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 9 月 14日12:0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投标人自收到我司发出的预审合格通知书后,请于2015年 9 月 14 日上午12:00时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到以上招标地址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12 日下午14:00时前(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12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明月一路23号
十三、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三级(含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有效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在广州具有管理超高层、高级别公寓、高端住宅小区十年以上经验者优先考虑;
4、与开发商建立无障碍的沟通渠道,能为开发商解决前期建设之不足,全方位为开发商服务者优先考虑;
5、此前与本物业开发单位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企业优先考虑。
十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并需带备原件核对。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视为弃权。
十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六、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由招标人从中选择3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为投标人。(若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取消)。
十七、招标联系人: 林旭珊 联系电话:********
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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