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三环快速路等高架桥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三标段声屏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郑州市三环快速路等高架桥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三标段声屏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三环快速路等高架桥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三标段声屏障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中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三环快速路等高架桥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三标段声屏障采购项目(二次)
2.2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项目概况:采用“直弧型声屏障”,分别沿高架主线或上、下桥匝道防撞护栏顶部安装,高度2.5 米,中州大道高架桥增设1376米“直弧型声屏障”,共计688套2m*2.5m声屏障材料。
2.4采购内容和范围:688套2m*2.5m声屏障材料(整套包含金属框架、吸声板、隔声板及相应配件),包含货源组织、包装运输、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声屏障具体要求详见设计图纸(设计图纸见附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7日内开始供货,自送货通知下达后14日内供货完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货物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2.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网页信息打印页(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路径: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3.2.4其他禁止情形: 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须提供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打印页,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之后,查询对象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查询路径: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供应商须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查询路径: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dzswj/taxclient/ggfw/query/ybnsrcx.html。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3年5月6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9日12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5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新发展科创大厦12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相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箱:happy********@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 谢先生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 0371-********、180*****978
监督部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办公室
标签: 三环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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