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财务部2023-2024年度地面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招标公告
南航财务部2023-2024年度地面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财务部2023-2024年度地面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竞价项目名称:南航财务部2023-2024年度地面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取一家成交服务商,为采购人人提供地面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服务,具体事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本项目保费限价为188.28万元,其中财产一切险保费限价144.52万元,机器损坏险保费限价43.76万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见竞价公告1.5。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竞价。
1.9 本项目保险经纪人为南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10 本项目保留采用统谈分签的权利,即由采购方按集中采购的模式采购保险服务,采购方下属全资、合资子公司可按实际需求,根据中标条件(中标单价、条款措辞及其他保险条件)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单独开具发票,中标供应商向南航下属全资、合资子公司等需求单位提供保险服务,各子公司直接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保险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注意: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竞价,须提供总公司的证明材料。)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5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注意: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竞价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买、递交、开启报价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采购方保留审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竞价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陈小姐,020-********
EMAIL:chenmeimei@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
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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