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泡子沿村部分集体土地8队、9队(2021年第65批次、2021年第70批次)用地范围内地上物进行征收补偿选取林业勘察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关于泡子沿村部分集体土地8队、9队(2021年第65批次、2021年第70批次)用地范围内地上物进行征收补偿选取林业勘察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按照汽开区征收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对关于泡子沿村部分集体土地8队、9队(2021年第65批次、2021年第70批次)范围内地上物进行征收补偿。因征收工作需要,选取具有林业勘察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林木调查及测算,现需要中介机构开展报名工作,由被征收人选取1家林业勘察评估机构作为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评估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关于泡子沿村部分集体土地8队、9队(2021年第65批次、2021年第70批次)(详见用地范围示意图)施工用地范围内的林木。
二、委托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三、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1.评估机构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评估机构需具备林业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丙级以上资质;
3.拟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2人具备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评估机构须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评估机构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2年),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以后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6.评估机构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报名应提交材料
有意参加报名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并附下列材料:
1、机构简介;
2、机构与估价师资质证明材料等(原件及PDF扫描件);
3、林业勘察价评估机构报名表(汽开官网自行下载填写);
4、近三年类似业绩报告、财务审计报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公司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评估信用记录、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无违法、违法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7、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8-10日,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汽开区西新大街与西湖大路交汇处西行150米左侧(原长春市第二十二中学)院内,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304室。
六、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我单位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合同,未签订合同的,我单位有权判定其入选无效,今后不再接受其征收项目报名:
1.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在我单位限定的期限内签订项目委托合同的;
2.评估机构未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参与公证抽取评估机构等程序的;
3.评估机构未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含测算评估报告),对征收工作造成延误的;
4.评估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报告的。
七、评估机构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出具履约承诺书。
联 系 人:李冬冬
联系电话:131*****655
附件:林业勘察评估机构报名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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