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选聘招标公告

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选聘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选聘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5-08 至 2023-05-15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陈柳
(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选聘)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选聘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选聘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1.法律援助案件分为刑事案件与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类案件,刑事案件又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判决阶段;

2.负责法律援助咨询及宣传工作;

3.负责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收集、需求评估及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5.负责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供应商满足上一年的考核指标、服务情况及满意度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每年续签一次,最多可续签二年,总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如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违反采购人的服务要求,采购人可以即刻决定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提供服务至采购人重新招标之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1. 值班律师负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及信访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2.负责其他法律援助咨询及宣传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供应商满足上一年的考核指标、服务情况及满意度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每年续签一次,最多可续签二年,总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如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违反采购人的服务要求,采购人可以即刻决定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提供服务至采购人重新招标之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其他要求:(1)本项目各标包鼓励组成联合体投标。(2)组成联合体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各标包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时代广场A座23楼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 024-********-8003
邮箱地址: chenliu@cntcitc.com.cn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分行
账户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9210 0901 0037 4066 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柳、王劲松、高永博
电话: 024-********-8003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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