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G2023108-1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城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博生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场设施(汉白玉雕像)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NDCG2023108-1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城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博生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场设施(汉白玉雕像)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县城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博生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场设施(汉白玉雕像)采购(项目编号:NDLC2023-ND-C009-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城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博生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场设施(汉白玉雕像)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LC2023-ND-C009-1

项目名称:宁都县城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博生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场设施(汉白玉雕像)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宁都县城中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博生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场设施(汉白玉雕像)采购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三”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月日00:00至 2023年月日00:00。(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2、不见面开标注意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响应供应商应带电子钥匙(对该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CA锁)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响应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c885fdbb******ac*****a*****f0306.shtml。

(3)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各响应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响应人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4)响应文件解锁时间:响应人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1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响应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响应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对下列情形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2、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资格审核通过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作无效响应处理。

温馨提示:(1)当选择确认第一次报价(标书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则无法发起二次或多次报价,最终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供应商需在交易平台中确认并提交标书报价,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

(2)因考虑全省各投标企业只能办理一把主锁,为减轻投标企业的投标压力,现取消电子签章,投标企业完成提交报价即可。

七、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

  八、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00)。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响应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响应保函

1、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2023年月 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响应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响应无效,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8:30-21:00 。

(1)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2)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响应供应商处理。

2、响应供应商选择电子响应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响应保函,在线确认响应供应商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响应供应商在线开具电子响应保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响应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 PC端浏览器输入 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响应人(供应商)以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响应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响应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响应保函(推荐格式)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附件。

九、响应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供应商的,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供应商,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成交供应商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响应保函、纸质响应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签订合同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无质量问题余款一年后付清。

十二、联系方法: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137*****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郭先生137*****802

(采购代理机构):肖女士0797-*******


清单需求及评分:清单需求评分

标签: 城中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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