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校园穿梭车服务遴选公告

四川大学校园穿梭车服务遴选公告


为了更好地解决校内师生交通出行问题,给校内师生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全面的出行服务。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拟对四川大学校园穿梭车服务通过遴选确定服务商,诚邀有资质和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校园穿梭车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介: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拟对四川大学校园穿梭车(电动观光车)服务通过遴选确定服务供应商,服务范围为四川大学,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引入形式:该项目非招标采购,参照校内招投标政策进行。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营业范围具备合法的电动车/交通车/电动观光车等相关服务或运营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封闭式观光车3辆(2用+1备,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车辆),运营管理方须配合学校的工作。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信息化建设平台,如智能电子站台、多媒体网络约车交通信息化设备。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9、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六、遴选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05月08日上午9:00至2023年05月12日下午17:00接受供应商报名,经我部审核合格后发送遴选文件。供应商报名时请准备以下资料(见下)

(1)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动车/交通车/电动观光车等穿梭车相关服务或相关运营资格,否则不予以报名。

(3)业绩等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七、评审时同、地点:

评审时同、地点另行通知。评审时请供应商准时派员出席,每一单位限2名以内代表参加。

八、联系方式:

王老师 联系电话:********

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交通服务中心

2023年5月8日

标签: 穿梭车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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