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石市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黄石市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黄石市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2023-001
3、项目名称:2023年黄石市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包一:根据《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湖北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鄂环发〔2020〕52 号)、《湖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鄂环发〔2022〕10号)、《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2023年黄石市继续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必测项目为PM2.5质量浓度、PM2.5中9种水溶性无机离子、PM2.5中24种无机元素、PM2.5中的有机碳和元素碳组分,选测项目为PM2.5中的水溶性有机物组分(包括可溶性有机碳及二元羧酸、多环芳烃、正构烷烃、左旋葡聚
8、合同履行期限:1年(包一: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止;包二:每月20号提交上一月份的质控比对分析报告(含比对的检测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一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市直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使用CA的方式
(1)供应商账号注册
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依据指引填写,完成注册。注意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CA。
(2)CA办理
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
办理地址:http://css.hbca.org.cn:8088/hbcaysl/web/businessQuery.jsp?projectId=75d2eff07cf94c28b644ad37f068b850
或者打开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门户网站(https://hsszfcg.hbdzcg.com/)——首页——CA办理,点击【CA办理】按扭,进入相关页面办理。
如您在证书业务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尽快联系客服(服务热线:400-870-8080 企业QQ:**********)
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
潜在供应商如果线上未办理成功,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
已有登录账号并已办理CA证书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可访问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如未办理CA证书则无法网上投标。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0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市民之家四楼评审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 包一:根据《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湖北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鄂环发〔2020〕52 号)、《湖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鄂环发〔2022〕10号)、《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2023年黄石市继续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必测项目为PM2.5质量浓度、PM2.5中9种水溶性无机离子、PM2.5中24种无机元素、PM2.5中的有机碳和元素碳组分,选测项目为PM2.5中的水溶性有机物组分(包括可溶性有机碳及二元羧酸、多环芳烃、正构烷烃、左旋葡聚糖等)。
包二:配合采购人及手工监测单位进行同步比对检测,重点针对手工监测样品采集、称重及水溶性离子组分、碳组分、元素组分测试等关键环节进行质控检查。具体采购需求,请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注:所有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标包进行选择性响应 ,也可同时响应 ; 供应商若同时响应标包一和标包二的,则需要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标包一、标包二响应文件字样。磋商小组将对每个标包单独评审,本项目标包一、标包二分别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每名供应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包,按标包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3.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一:70万元;包二:10万元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黄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苏州路26号
联系方式:135*****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天方百花园5号门 峰业公司
联系方式:139*****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丽敏、彭庆文、刘松庆
电话:13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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