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松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现有房源和享受优先选房权家庭人员及符合申请条件家庭人员公示

2023年松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现有房源和享受优先选房权家庭人员及符合申请条件家庭人员公示

2023年松山区公共租赁

住房现有房源和享受优先选房权

家庭人员及符合申请条件家庭人员公示

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赤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赤政发〔2015〕25号)规定,对我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现有房源和享受优先选房权14户家庭人员及符合申请条件的95户家庭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1. 公示期限:2023年5月6日至5月12日,若有不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知情者可以进行举报。

二、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低保户家庭住房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低保户家庭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一)低保户家庭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低保户家庭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以一名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是穆家营子镇、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非农业常住人口,并且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必须在本辖区内享受低保。

3、申请家庭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4、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未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家庭为单位,以一名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是穆家营子镇、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非农业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来源,能够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2、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赁或购买公共住房。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松山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价值超过5万元的私有车辆;无注册资金超过5万元的营业执照。

5、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举报电话:0476-*******

赤峰市松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公共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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