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和县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和县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Q-XHX-*******

项目名称:新和县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

最高限价(元):*******.5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维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幼儿园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5.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新和县解放路16号

联系方式:180*****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香邸7号楼2单元506室

联系方式:137*****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小雅

电 话:137*****855










标签: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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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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