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长沙县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长沙县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长沙县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长沙县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长沙县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长沙县知识产权项目验收管理,根据《长沙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知发〔2020〕2号)的要求及各项目承担单位与长沙县知识产权局签订的合同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长沙县2020年度专利导航,2021年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培育期满的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和专利实施资助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采用集中验收、实地考察或专家评审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纸质件交至我局,验收材料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我局将组织项目验收组进行集中验收、实地考察或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资料

(一)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项目验收评价表(详见附件2~附件5,各单位根据承担的项目类型选填);

(三)项目验收报告。包含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照《项目合同书》明确的任务、指标逐条说明),工作举措,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工作及典型案例、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

(四)项目合同书文本复印件、财政拨款凭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重点为《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资料);

(六)填写《长沙县知识产权项目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6)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单位项目期内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经费单笔大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标明材料目录,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5月12日~13日将验收所需材料胶装后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至我局。

四、工作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验收工作,并及时与我局进行沟通联系相关事宜。对逾期不提交材料申请验收的单位,或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者,我局有权追缴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经费,三年内不受理县级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且不支持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联系地址:长沙县泉塘街道丁家岭路59号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9室

联系电话:0731-********

联 系 人:盛国勋、童湘云

邮箱地址:**********@qq.com


附件:1、长沙县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单位名单

2、长沙县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验收评价表

3、长沙县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表

4、长沙县专利实施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

5、长沙县专利预警项目验收申请表

6、长沙县知识产权项目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表



长沙县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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