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中县西纳川水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青海省湟中县西纳川水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青海省湟中县西纳川水库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5-YL-1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湟中县西纳川水库工程已由青发改农经【2015】7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根据湟财字[2014]797号文下达,工程总投资为49632万元。招标人为湟中县水电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湟水河二级支流(西纳川河一级支流)拉寺目河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西纳川水库属Ⅲ等中型工程,总库容为1133.8×104m3,其中死库容30×104m3,兴利库容1000×104m3,防洪库容103.8×104m3。水库死水位2899.00m,正常蓄水位2938.98m,设计洪水位2940.4m,校核洪水位2941.02m。水库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导流放水洞等组成。主河床布置大坝,大坝采用面板堆石坝型,坝顶高程2941.62m,最大坝高59.25m,坝长461m。
招标范围为:青海省湟中县西纳川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技施阶段设计。
2.3设计周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地点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中县水电开发总公司
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162号
联系人:张洪菊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
传真:****-*******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账号:********8545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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