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入河(湖)排污口污染源监测公开遴选的招标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入河(湖)排污口污染源监测公开遴选的招标公告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做好全省入河(湖)排污口污染源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琼环监测〔2019〕7号)及《2023年度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为做好昌江县2023年度入河(湖)排污口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开展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项目名称:昌江县2023年度入河(湖)排污口污染源监测。
? ??二、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分析方法要求,开展昌江县2023年度入河(湖)排污口污染源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详见附件)
? ? 三、工作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开展第一次监测工作,全年2次。开展工作后10天内提交监测报告,第二次监测报告于2023年8月10日前提交。
?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满足监测项目分析要求的实验室,规避监测项目间的交叉污染,实验室须通过环评和验收。
3、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认证证书,且监测项目均在资质范围内。?
4、投标人在海南省内必须有环境监测实验室,有完善的实验室环评及验收手续。?
5、高级或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2 人;实验室分析和采样人员需实行100%持证上岗。
? ? 五、预算评审经费:*****元整,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 ? 六、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未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批评的书面声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费用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选聘办法
????1、独立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招标代理费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2、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3、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
4、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5、由遴选人与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 2、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6号)。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 十、选聘部门
? ?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 联系人:陈泓伊,电话:0898-********?
?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8日
?
标签: 污染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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