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1.供应商必须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营业资质,服务期限为一年。2.供应商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上门驻场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3.供应商提供的配件,应符合“三包”规定。因配件质量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4.供应商应与保障中心签署《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保密协议》,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5.供应商应提供办公电脑、笔记本、平板电脑等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包括软硬件安装、常见故障解决、硬件故障维修等内容。6.供应商应提供办公室内的电脑网络、电话网络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必要的网线、电话线、水晶头等必需品以保证网络畅通。7.供应商应提供打印机、扫描机、复印机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最基本的耗材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8.供应商应提供会议保障服务,包括对会议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解决。重要会议须提供全程跟会保障。9.在保障中心办公室搬迁、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发生变化时,供应商应提供技术人员尽快恢复正常办公。10.供应商每年须提供不少于2次“重要时期应急演练和保驾护航”服务。供应商须有针对性提供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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