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镇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车间行车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新建镇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车间行车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经新建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新建镇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车间行车安装工程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7日

2.4合同估算价:78.84万元

2.5验收标准:以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研究院宜兴分院验收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行车制作及安装等内容。

3.5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

3.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或相关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起重机械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上(有效期内)。

3.7投标人拟派行车安装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三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⑧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建镇镇政府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席开标会。

5.4开标前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壹万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账号:320*****012010*****513;开户行:宜兴农商行新建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缴纳,不支持现金,保证金缴纳需备注该工程名称)。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注:投标人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退款收据,开标后统一递交招标人)。

5.5报名单位如未能按时参加发包方的公开招标现场开标会,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 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 >业主方:江苏兴建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兴市新建镇

邮编:/

联系人: /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三楼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936

2023年5月8日

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招标人推荐品牌(型号)

投标人承诺品牌(型号)

备注

1

电动葫芦

凯澄、三马、劲龙

2

电动机

南京特种、上海益速、南京环球

3

滑触线

鼎能、安能、鼎圣

注:投标人应在以上参照品牌产品中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并在以上承诺表中予以承诺。参照品牌列明型号系列的,承诺时也必须明确到型号系列。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公布后才可填入本承诺表中。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在以上承诺表中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间行车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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